醫院換藥「吃了沒效」?通報案件暴增243件...精神藥最多

醫院換藥後,醫療人員民衆察覺藥效變差,即可上網通報。(圖/記者季相儒攝)

記者謝承恩綜合報導

醫院換藥,患者使用後藥效變差怎麼辦?今年5月衛福部食藥署增設了「疑似藥品療效不等」通報新制,民衆及醫療人員可使用行動裝置上網通報,半年來接獲的案件量從兩位數暴增到243件,其中更有30%是安眠藥精神抑制用藥

過去因健調整藥價,許多醫院傳出「換藥潮」,然而民衆在服用了同份量、同劑量、同用法的不同廠牌的藥品後,卻感覺藥效變差,即可透過藥品療效不等通報系統(https://qms.fda.gov.tw)上網通報。

據《自由時報》報導,過去2015~2017年的通報案件爲分別爲34件、52件及29件,落在2位數,然而過了短短半年卻暴增到243件,食藥署吳秀梅解釋,今年可能因新通報機制較便利而導致件數增加。健保署專委黃兆傑指出,這243件通報以安眠藥等精神抑制用藥佔三成最多,其次是抗高血壓血脂調節劑泌尿外科糖尿病用藥等,來源從診所到大醫院均有。

學名藥與原廠藥,均經過藥品上市前的審查與上市後的監測。(圖/翻攝自pixabay)

健保署也表示,接獲通報案件後,會評估是否符合療效不等,並經臨牀專家評估後,就會啓動藥品品質調查,過去通報後做的藥品檢驗,很少發現藥效有問題,推估這次通報案件雖然增多,但多屬於民衆在換藥時的心理因素影響

另外過去也有民衆的藥品因爲由「原廠藥」換成「學名藥」,或者「學名藥」換成「原廠藥」向醫師反應藥效變差,到底這兩者有什麼不一樣?藥師甘誼文表示,這兩者藥品的主要成分是相同的,所以並不影響藥品的安全、品質及療效。

甘誼文進一步解釋,學名藥是經過食藥署的把關和審覈,通過藥品上市前的審查及上市後的監測,確定具有相同的規格跟用藥方式,並且用於相同的疾患,可以產生相同的療效,才能通過覈准上市。民衆若對於用藥有疑慮,也可諮詢醫師與藥師,切記隨便亂停藥,影響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