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張表懂失能險保證給付15年 生活扶助金理賠到110歲

失能險生活扶助保險金相關理賠條件與保證給付期等條款定義。(圖/記者李蕙璇繪製

記者李蕙璇/臺北報導

今年元旦以來多家人壽公司的失能扶助險保單主約商品,因爲理賠金額累積增高讓國外再保公司受不了負荷,以致相繼調整或是取消保證給付項目。不過,還是有的失能險附約失能生活扶助金部分,仍維持保證給付最高15年。

目前有多家人壽取消失能扶助險的保證給付項目,或是取消65歲以上免體檢,有的年保費因此調降1成多,有的則是漲價3~7成多。

壽險界商品部資深主管表示,受到風險控管多種因素,元旦起的有的壽險公司失能扶助險的保單商品,取消保證給付的項目,也因爲縮小理賠保障範圍成本直接回算到保費金額,年繳保費調降幅度約1成多,還不到2成。但也有的保險公司取消免體檢的項目改售新保單商品,保費調漲到3~7成,而且年齡愈大的幅度較去年更爲明顯。

東森保代總經理李致琳表示,以元大人壽的失能險保單內容來說,主要是當保戶疾病或傷害致成1~11級失能,遂按保單條款約定之給付比例給付「失能保險金」,其中1~6級按保險金額的10%另給付「復健保險金」,讓客戶因應當下的醫療及生活費用。

此外,在「失能生活扶助保險金」這個理賠項目裡,被保險人於本附約有效期間內遭受疾病或傷害致成保單條款附表一所列第1~6級失能程度之一,且至失能診斷確定日仍生存者,按診斷確定當時之保險金額的24%給付。

民衆可以注意以下3點,瞭解所投保的失能險在「失能生活扶助保險金」的理賠約定。

◆保證給付期間15年,或依年利率2%貼現計算一次給付。

◆附約於「保證給付期間」終止、被保險人保險年齡達111歲或身故時,如仍有未支領之「失能生活扶助保險金」時,本公司將其未領取餘額,依年利率2%貼現計算一次給付予被保險人或應得之人。

◆每年僅給付乙次且以保險金額的24%爲限,最高給付至保險年齡110歲爲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