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週工作4天防過勞? 專家提2大症結點:「週休三日」有難度

▲根據數據顯示,去年企業實施週休二日已高達8成7,其中金融保險業更是百分百落實。(圖/記者季相儒攝)

記者紀佳妘/臺北報導

臺灣近年勞資爭議不斷,從《勞動基準法》修法與再修法的過程,各界紛紛反映「缺乏彈性」、「窒礙難行」等聲浪,但從數據來看,公家機關和學校自2001年起全面實施週休二日,民間企業實施比例卻僅有5成,直到前年縮短工時至每週40小時以及一例一休上路後,比率迅速提高至近9成,專家認爲,未來臺灣想要加入週休三日的行列,背後2大因素成爲關鍵所在。

一例一休上路 企業週休二日增至9成

根據勞動部「106年7月職類別薪資調查統計結果」顯示,2017年7月企業實施週休二日的企業已高達87.51%,較前年大增11.35%。進一步從各行各業觀察,金融保險業100%落實週休二日,而實施比率較低的則爲住宿餐飲業只佔52.64%,但也比前年大幅增加4成。

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副教授辛炳隆表示,前年實施法定正常工時由「每2周84小時」縮減爲「每週40小時」,當時落實週休二日的企業一口氣從5成增至逾7成,效果明顯有成效,後來搭配一例一休的上路,比例也隨之提高至近9成。不過他認爲,落實週休二日對於縮短工時影響有限,反而對一週可工作天數影響較爲大,無論是一例一休或週休二日的二例,每週正常工時皆是40小時,差別僅在於休假天數以及加班費的計算方式

▲近期過勞死頻傳,但專家認爲,這是少數惡意違法的僱主,必須得祭出重罰手段,才能達到嚇阻目的。(圖/pixabay)

勞基法極端違法案例 重罰嚇阻纔有救

臺灣工時高居全球第四長,以致近年來過勞死的案例頻傳,但辛炳隆認爲,那個數據是有問題的,因爲臺灣部分工時者比較少。在臺灣發生過勞通常是由少數僱主惡意違法所致,不管法律訂得多麼嚴苛也沒用,反而讓奉工守法的企業越來越難經營,對於不守法的廠商還是沒有影響,甚至繼續違法相關法令,這對守法企業來說並不公平

辛炳隆向來的主張是「違法就得加重罰則,而非修法將工時規定改得更嚴格」,若要過勞案例不再發生,針對違法僱主,政府應要帶頭嚇阻、提高罰則。以美國勞動法令爲例,企業若歧視員工,經法院審判後開罰就是百萬美元起跳,試圖產生嚇阻效用反觀臺灣法令就是嚇阻守法企業,縱容少數惡意違法企業。

▲臺灣目前已有企業實施週休三日,專家持正向看待,不過得留意2大症結點。(圖/記者周宸亙攝)

臺灣走向週休三日? 背後2關鍵不可不知

日本加班文化全球皆知,過勞死也並不是新鮮事當地政府近年來鼓勵企業加入「週休三日」的行列。辛炳隆說,臺灣若想推週休三日,他並不反對,但提醒背後有2大症結點得納入考量,首先是產業型態,過去臺灣資訊產業是靠代工模式發展,接單方式能不能負荷週休三日所帶來的人力衝擊

再者是考驗臺灣消費者價值觀,每個人同時都有雙重身分,在公司是一位勞動者,踏出公司後則是一位消費者,而當消費者追求物美價廉,背後隱藏的正是低薪問題,且看一例一休上路以來,假日許多小商家選擇店休,因此若實施週休三日後,勢必會讓消費便利性降低。

辛炳隆說,當然《勞基法》很難用以一套標準適用所有行業,因此比較務實作法是以職業醫學角度爲出發,在不危害勞工身心健康的前提下,儘可能讓勞資雙方協調工時與休假。回顧勞基法修法與再修法,他認爲,儘管修法過程吵吵鬧鬧,但也從中發現勞工對於勞基法的重視,未必是一件壞事,一旦勞工意識擡頭,對企業來說也有嚇阻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