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都更條例》三讀 政府可代拆釘子戶、容積獎勵明確化

記者翁嫆琄/臺北報導

立法院院會28日下午三讀《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未來針對俗稱「釘子戶」的都更不同意戶,透過「3加1」程序來處理,都更計劃圈地範圍在經過都市計劃審議委員會審議後,若有爭議或不同意戶,應舉辦聽證,經過嚴謹審議制度,所有程序完備後,最後政府代拆,不同意者可提行政救濟

三讀條文明定,政府應就都市發展狀況居民意願,及原有社會、經濟關係人文特色進行調查評估,視情況劃定更新地區;若建築物窳陋,有妨害公安之虞,或居住環境惡劣,足以妨害公共衛生或社會治安、建築物未能符合都市機能等,政府得優先劃定爲更新地區。

▲《都更條例》修正三讀通過。(圖/記者林敬旻攝)

條文中新增「政府主導都市更新」專章,明定各級主管機關得成立都市更新推動小組督導、推動都更政策,與協調政府主導都更業務。本次也將都更事業概要同意門檻同意戶比例土地面積都提高,合法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從現行10分之1提高爲2分之1。

至於都更中的不同意戶,此次也建立「3加1」程序,包括避免惡意圈地,都市更新計劃須送地方政府「都市計劃審議委員會」審議;都更計劃需再送到地方政府「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審理,以合議且公開方式,判定都更範圍是否合理;若有爭議將強制辦理聽證程序,若上述方法無法解決,地方政府要透過協商平臺在60天內解決拆除日期、方式,纔可以代拆,不同意戶也可尋求行政救濟。

獎助部分,過去是由中央規定獎勵上限,地方審議決定額度,此次則改由中央統一訂定建築容積獎勵項目、額度、計算方式及申請條件,條文明定,主管機關得視財政狀況延長房屋稅減半徵收,並以10年爲限,等於房屋稅最長可達12年減半徵收;協議合建者可享有土地增值稅減免40%。

此外,時代力量黨團堅持在此次修法中納入的第24-1條「排黑條款」,避免透過強暴、脅迫方式介入都更,但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發言指出,這反而是「引進黑道條款」,犯罪主體是誰,國家已有法律制裁,他不贊成爲個案立法,否則恐導致都更變得更不穩定。而經過表決,僅時力立委支持排黑條款,因此並未通過。

▼都更案釘子戶要注意了!(資料照/記者季相儒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