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見黑心!平衡食品疑把「大陸香菇冒充韓國高檔貨」販售

新北市三重區「平衡食品有限公司」疑似將大陸香菇產地標爲韓國販售。(圖/新北市衛生局提供,下同)

記者趙於婷臺北報導

進口不少國外食品的「平衡食品有限公司」竟疑似販售來源不明香菇和逾期產品!新北市衛生局接獲民衆爆料後至現場稽查,發現逾2800公斤的不明來源香菇、冬菇業者更疑似混充成「韓國高檔香菇」販售,現場更查獲逾期及發黴產品「元貝」、「熊貓鮮味蠔油」、「蝦味面」及「萬家香壺底油」。

新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劉君豪科長指出,在新北市三重區公司現場發現業者疑似將「大陸」進口的香菇,標示產地爲「韓國」出貨,立即封存2810.9公斤未能佐證產地來源的香菇;逾期及發黴產品「元貝」、「熊貓牌鮮味蠔油」、「蝦味面」及「萬家香壺底油」等及外箱未有中文標示產品總計16品項,封存2077.6公斤,所有問題產品共計全數29項,約4888.5公斤。

▲現場查獲逾期蠔油。

劉君豪表示,衛生局將進一步追溯源頭,後續將約請業者釐清是否仍有其他違規產品,而目前該業者未能提具所販售產品的明確進貨來源及數量依食安法第41條第1項第4款規定,已責成業者暫停作業及停止販售,也一併整理出相關名單通報給各縣市政府衛生局進行查覈。

劉君豪強調,貯存逾有效日期食品或販售標示不實食品,分別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8款規定,得依同法第44條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另違反食安法第28條規定,得依同法第45條規定,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

另外,劉君豪呼籲,食品及餐飲業者若向平衡公司進貨產品,建議暫停使用。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倘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時,應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第5項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衛生主管機關,若查獲仍販售問題產品,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平衡食品有限公司疑似販售逾期品,現場更發現發黴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