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在捷運「露鳥」蹭女乘客 老色狼依刑法起訴

老色狼又在捷運「蹭鳥」,被依乘機猥褻罪起訴。(本報資料照片

老翁簡塗從2008年起就在臺北捷運上用生殖器蹭女乘客,今年2月才第12次被控,臺北地檢署9月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起訴,沒想到7月底又在板南線向睡着的女乘客「蹭鳥」,北檢偵辦後,這次不再依性騷擾罪起訴他,改依非告訴乃論,最重可處5年徒刑的《刑法》乘機猥褻罪將他起訴。

71歲的簡塗從2008年起被告性騷擾11次,今年2月間,他在捷運板南線又用生殖器去蹭女被害人手臂,再被告進北檢。9月間檢察官檢視簡塗以往的紀錄,將他起訴後,還向法院具體求處性騷擾罪最重的2年徒刑。

今年7月下旬某日中午,簡塗搭乘捷運板南線,在府中到西門途中,見到20幾歲的女被害人在座位上睡着了,就站到座位旁,用生殖器蹭被害人肩膀約5分鐘,被害人驚醒,簡塗則立刻朝後方逃走。

臺北市萬華分局依被害人陳述,調閱監視器畫面,找到「蹭鳥」老面孔簡塗到案,第13次依性騷擾罪送辦。

簡塗到案後,對警方指控一概推說不記得,先推說當天不記得有搭捷運,檢方出示捷運監視器畫面無法狡辯才承認有搭車,但不記得有在被害人身邊磨蹭,還向檢察官大談「無罪推定」。

檢察官檢視以往他被告性騷擾的12次紀錄中,有5件是被害人撤告而不起訴,由於簡塗犯後態度惡劣,又是累犯,於是改依非告訴乃論,也就是無法撤告,最重可處5年徒刑的乘機猥褻罪將他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