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請假陪護病危岳父遭拒辱罵領導被開除 法院判了

員工事假是常有的事,

公司主管領導不批,

直接不上班算不算曠工呢?

來看看這則案例。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官網披露的一則民事判決書顯示,鍾某於2011年11月29日進入上海XXXX儀器有限公司工作,最後一份勞動合同期限爲2014年11月29日至2017年11月28日,其中約定鍾某的崗位爲檢驗員,月薪爲2800元。

2016年12月25日,鍾某於工作羣中@盛某某:“領導,我明天上午有點事要辦,上午請假半天,望批准!”。

盛某某:“不行,工作上人手不足”。鍾某@盛某某:“事情緊急,實在沒有辦法,還望批准!”盛某某:“好多人都在休公休假”並稱“就是不行”。

12月26日,鍾某再次於工作羣中@盛某某:“領導,我今天幫我丈人轉院,請假一天!望批准!”盛某某@鍾某:“昨天已經不批准了”。@鍾某:“無組織無紀律,成何體統”。

鍾某@盛某某:“事情緊急,我在沒辦法”。

同年12月27日,鍾某上班後找其主管補假,遭拒絕後,惱羞成怒,出言不遜。

2016年12月28日,公司以鍾某2016年12月26日無故曠工一天,以及鍾某2016年12月27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多次對同事進行辱罵、威脅和恐嚇,嚴重擾亂正常工作秩序爲由,書面通知鍾某解除勞動合同。鍾某在解除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爲3775.83元。

鍾某簽收過的公司《員工守則》規定“連續曠工達二日或全月累計曠工4日或全年曠工累計達12日者,公司可與解聘,且不發給資遣費。”另規定“公司對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開除(不發補償金):對同仁暴力威脅、恐嚇、妨害團體秩序,相互毆打者。”

鍾某於2017年1月20日申請仲裁,要求公司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39108元。

仲裁委裁決公司支付鍾某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39108元。公司不服該裁決遂訴諸原審法院

公司則聲稱鍾某辱罵部門經理,公司解僱合法。

審理中,公司申請以下證人出庭作證:

盛某某

證人盛某某(當事主管),時任公司品管部主管兼項目發展知識產權部經理。證人盛某某陳述:“2016年12月25日,鍾某在微信工作羣中請假,好多人請假,因此我沒有批假,明確告知鍾某2016年12月26日,需要正常上班,但是鍾某沒有來上班,且沒有發過任何信息。

2016年12月27日,鍾某到我辦公室要我籤請假單,可是我拒絕了,鍾某當時罵我了,鍾某說你這個死X,給你面子你要嗎?我向你請假是看得起你。當時我用普通話問鍾某怎麼可以罵人,因爲年底比較忙,所以不能批假。

當時鍾某很生氣,在我辦公室摔東西,並把文件摔在我的頭上。並揚言要打我,當時辦公室中有我和石某,我對鍾某說不批假是合理的,但是鍾某揚起手要打我,被石某拉開到門口冷靜一下,當時我們一起去副廠長辦公室理論,在副廠長辦公室鍾某還在罵我。後來鍾某又想打我,被馬某某攔開了。

當時我讓鍾某在副廠長辦公室冷靜,我就去忙我的工作了。吃完午飯後大約12點多的時候,我在走廊遇到鍾某,鍾某又罵我了。大約在1點多鐘某又到我辦公室罵我,還威脅我說讓我出了廠之後小心點。”

庭審中,鍾某稱:因爲其老丈人病危住院才請的假,並向公司的管理人員履行過請假手續。

一審法院:確實屬於曠工行爲

原審法院認爲:勞動者應當遵守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服從用人單位的正常管理。

首先,根據雙方的陳述,鍾某雖已向單位領導請假,但單位領導並未予准假,此種情況下鍾某不來上班,確實屬於曠工行爲。

其次,在鍾某已經發生曠工的情況下,次日鍾某理應對單位領導進行解釋並承認自己的錯誤,而鍾某非但沒有積極溝通、承認錯誤,反而與領導爭吵,且根據證人證言,鍾某對領導還有辱罵等惡劣行爲。故鍾某的行爲已經嚴重違反了勞動紀律,公司依據其規章制度解除與鍾某的勞動關係並無不當。

因此,公司要求不支付鍾某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39108元的訴請,法院予以支持。

員工上訴:我不是,我沒有

鍾某對一審判決不服,提起上訴。

上訴理由:首先,本案中,有微信請假的事實,未考勤的當日,系鍾某帶近親屬去醫院,鍾某並非無故曠工,而是公司苛於管理。即使退一步說,就算未考勤的當日計爲曠工,根據公司的規章制度需連續曠工兩天方能解除勞動合同。

其次,次日上班後,鍾某找到其主管盛某某,向其解釋爲何昨日缺勤,而非辱罵。公司所提供之證人,均表示聽不懂上海話也聽不懂鍾某與盛某某的具體對話,如何認定系鍾某在辱罵盛某某?即使鍾某在工作期間與領導和同事的溝通方式上存有不足之處,但現有證據無法證明鍾某的行爲對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造成了嚴重影響,已達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足以解除勞動關係的程度。

公司擅自單方解除雙方勞動關係屬違法解除,理應支付賠償金。綜上,原判事實不清,適用法律不當,請求依法撤銷。

二審法院:應對具體困難存有憐憫之心

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認爲,從本案現有證據及在案事實可見,鍾某因陪護癌症晚期的岳父送院救治,於微信工作羣中先後@其主管請求請假,並二次懇求因事情緊急,望能准假。2016年12月26日又向其主管披露請假原因,因幫丈人轉院而請假,並表示實在沒有辦法,望其批准,其主管則斷然拒絕稱“無組織無紀律,成何體統”。

27日,鍾某上班後找其主管補假,遭拒絕後,惱羞成怒,出言不遜,行爲欠妥,擾亂了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理當受到公司的相應處罰,然處罰形式多種多樣,作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處分系對勞動者最爲嚴厲的懲戒措施,用人單位應當審慎爲之。縱觀本案,鍾某請假,事出有因,其配偶爲獨女,其爲家中唯一壯丁,護送病情危急的岳父轉院,無可厚非,公司作爲用人單位除合理安排工作外,亦應對員工的具體困難存有憐憫之心,若如鍾某此情,再不準假,則事假制度也無設立之必要。

鑑於本案中,公司作爲用人單位未盡普通善良人之義務,對於員工准假過於嚴苛在先,致本案紛爭,而鍾某之行爲不當在後,公司作爲用人單位在解除雙方勞動關係中存有過錯,未能維護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理當支付解除勞動合同之賠償金。另當指出,鍾某亦應反省自身行爲,其與上級、同事溝通失當,行爲蠻橫,致矛盾升級,理應吸取教訓,以防再犯。

綜上,二審判決如下:撤銷一審判決;公司應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鍾某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人民幣39108元。

延伸閱讀

員工想開病假條裝病請假 醫生卻急說"必須開顱!"

自從接下了人事工作的“美差”後,連續兩週,我從早忙到晚,卻什麼成果也沒忙出來。我不敢跟領導說,只能一回家就坐在沙發上大哭。我向父母求救,想要辭職。父母哪兒樂意我扔了“鐵飯碗”,都勸我要幹一行愛一行。

於是,我想到了裝病請假……

裝什麼病好呢?感冒太平淡無奇,發燒太凡桃俗李,拉肚子這種梗更是乏善可陳。

這個病說出來要嚇人一跳,最好還能讓醫生給開上幾天病假,但這些都需要醫生的診斷報告和化驗證明。

我苦思冥想了好幾天,終於敲定了一類讓人看不透、摸不清、又不得不重視的病——心理疾病。

精神睡眠科竟讓我去做腦CT

於是,我掛了精神睡眠科的號。接待我的男醫生特別溫柔,在簡單瞭解狀況後,便讓我在電腦上答了一些測試題。當然,爲了裝病,我都故意選擇了情況相對嚴重的選項。

醫生看了我的測試結果,驚訝地說:“你這個焦慮症很嚴重啊,得趕緊治療。”

我內心竊喜,趕緊問醫生,“那您能幫我開個病假條嗎?”

“可以的,但你還需要做幾項檢查。”

醫生說着,在電腦上打出幾張檢查單。我一看,有心電圖血常規、腦CT,心想這下可要出血本了。但只要能成功請假,豁出去了。

“必須開顱!”

心電圖和血常規都顯示正常。因此,在等腦CT結果時,我一直默默祈禱:“讓我生病吧讓我生病吧……”果然,我的祈禱真的“靈驗”了。

醫生一看CT片子,猛地從座位上站起來:“你這不是焦慮症,你腦子裡有東西。趕緊去神經外科找專家!”

我們這種小城市的醫院,大概很少能有機會見到像我這樣的病例。短短几分鐘內,專家旁就已圍滿了穿白大褂的實習生。醫生們像是發現稀有物種一樣熱烈討論着我的腦CT結果。而我哪兒看得懂CT片子,此時滿腦子還想着我的病假條有着落了,心中一陣竊喜。

專家說那顆“不明物體”直徑大約4.5公分,相當於一顆桃核大小。

專家問我平時頭疼不疼,還真的不疼。

我自小身體素質特別好,從小到大從沒輸過液。我奶奶說,我小時候發燒只喊渴,給一碗水喝了立馬就好了。只是最近因爲接了新的工作任務,心情很差,稍微有點失眠。不過我沒把這件事告訴醫生,因爲失眠不是病引起的。

專家還問我有沒有不舒服的時候,比如頭暈噁心、視力變差、食慾不振等等。我都搖頭,我是真的一點症狀都沒有,我甚至一度懷疑我的腦CT片子是不是和別人拿錯了。

爲了看得更清晰,醫生又讓我做了加強核磁共振。人生第一次做加強核磁共振。躺在診室裡只覺得天旋地轉,各種噪音吵得腦仁疼,而核磁共振的最終結果更是讓我腦仁疼。

果然有一顆又大又圓的瘤子四平八穩地橫躺在我的腦室中間。

腦CT影像結果丨作者供圖

醫生說,必須儘快手術

我開始有點慌了,但慌的原因不在這顆腫瘤上,而在我的頭髮上。

我問醫生:“可以做微創手術嗎?能不能不剃頭?”現在回想起來,那時的自己真是要美不要命。別說我們這個小城市的醫院了,就是省內最好的醫院也不能用微創手術取出這麼大一顆瘤子啊!

醫生斬釘截鐵地告訴我:“必須開顱!”

開顱手術

回家後,我只能向父母老實交代。看到核磁共振片子上的那顆大瘤子,父母也嚇壞了,要帶我去上海治療。冷靜下來後,我們還是決定先就近去新疆首府烏魯木齊,因爲醫生說看腫瘤的形狀和光滑的邊緣,以及我沒有症狀的情況,有可能是個良性的腦膜瘤

就這樣,我住進了烏魯木齊人民醫院。這家醫院人很多,過道里都擺滿了病牀。我也如期被剃了光頭,剛開始享受那種奇怪又莫名舒適的手感時,護士就進來通知手術了。

我跟在他們後面屁顛屁顛地走進手術室,心裡還有些得意。因爲別人都是躺在病牀上被推進來的,而我是蹦蹦跳跳浪進來的,簡直就是人生贏家嘛。

幾天後才幡然醒悟,在醫院這種地方,你是橫着進來的還是豎着進來的並不重要,出去的姿勢纔是重點。

呼吸麻醉比電影裡演的還要神速,醒來時已是七天之後。我的頭上裹着紗布,紗布裡伸出引流管,身上也有一些管子,但我感覺不到。有一種從未有過的古怪感覺,好像只剩下一半的身體,右邊的身體毫無知覺。這種感覺用“空白”形容最爲貼切,沒有害怕,沒有疑問,也沒有驚詫。

自從從手術中醒來,我的體重減輕了大概有十幾斤,家人打了雞血一般每天給我做各種吃的,但我一口也吃不下。不僅不吃東西,還發瘋一樣地大喊大叫。同病房的老太太把我瞪了一眼又一眼。

因爲長期不進食,營養跟不上導致頭上的手術切口一直沒有癒合。切口是用一種像釘書針一樣的東西釘住的,拆掉那些釘子的時候也感覺不到疼。但是那些釘子拆掉後,我的枕頭上總是莫名其妙地溼一片。剛開始家人以爲是我出的汗,也沒有在意,後來才發現,是腦脊液在往外涌……

術後抑鬱?

我真覺得這涌出來的不是腦脊液,而是我裝病時腦子裡進的水。我怎就那麼愚蠢,爲了請假竟然祈禱讓自己生病?

爲了補好切口,我被轉到燒傷科再次做了切口修補手術。由於醫院燒傷科對於修補傷口非常在行,因此科室裡的住院病人情況都很危重。在這裡,被火燒得只有臉完好的小嬰兒夜夜哭得撕心裂肺,讓人揪心;就連身體被燒傷70%的大小夥兒,在換藥時都疼得大聲喊媽媽……

而我自己,也沒有多好受。

我只希望此時在閱讀的你永遠都不要感受這種痛苦——頭上緊緊吸着兩根粗粗的引流管,從額頭上垂下來接到牀邊的引流瓶上;足足兩週都無法離開牀,只能仰着睡,並且無法閉上眼睛;只要有人從身邊經過,走動時帶來的風都會讓我發燒。

由於發燒很容易引起顱內病變,所以要立刻物理降溫。於是我一會兒燒得滿頭大汗,一會兒被冰袋凍得瑟瑟發抖。燒傷科人滿爲患,就連這個在過道的牀位都是我們搶來的。過道里人來人往,緊緊蓋着厚重的棉被也阻止不了人來人往帶動的風,連續五天,我就在“發燒——退燒——發燒”的往復循環裡度過。

我的情緒也跌落到了谷底,我感覺自己每天都在想着怎麼去死。如果自己能起來走路,能打開窗戶,沒準會毫不猶豫地從22樓的燒傷科病房飛下去。

父母出於文化原因,並不擅長關心人的心理問題。可他們對我的愛與擔心卻是真實的:寸步不離地守在我身旁,每到吃飯的時間,都小心翼翼地端來我平時喜歡的飯菜。可在輕輕喚我的名字之後,得來的卻是那些精心烹調的飯菜被我一巴掌打翻,色香味俱全地散落地上,無一倖免。

再後來,爸媽爲了哄我吃飯操碎了心,平時一副領導架勢的爸爸端着碗在病牀前低聲下氣,我才忽然間發現自己錯了。

現在想起來,那段時間的自己還真是很混蛋呢。

醫院真是個沒有尊嚴的地方

傷口長得差不多快好的時候,燒傷科爲了騰出牀位,將我轉到了康復科,這意味着放射治療要開始了。

家人怕我心理壓力大,一直騙我說我得的是腦膜瘤,導致我對放療十分牴觸。雖然我不是學醫的,卻也查閱了關於腦膜瘤的相關資料。良性腫瘤根本不需要做放射治療的啊,這樣多此一舉又是幹嘛,不就是想多掙病人的錢嗎?

後來我才知道,做完手術的時候,主刀醫生對我父母說:“目前我可以確定不是腦膜瘤,看顏色有點像惡性的,具體還要看活檢的結果。”這句話讓我媽差點嚇暈過去。惡性腦腫瘤,這對於從小身體一向健康的我來說完全就是一個不搭邊的詞啊!

最終的活檢結果,對我們而言,也是個極其陌生卻再也難以遺忘的醫學名詞——中樞神經細胞瘤。

在媽媽的多次哀求下,我答應了接受放療。

放療期間,要給身體增加營養,因爲如果白細胞變低,抵抗力變差,就得停止放療等指標正常了再繼續。我實在不願再在醫院住下去了,就開始努力地吃飯。

那時右邊的身體已恢復了一些知覺,已經可以下牀扶着牀邊活動了,這也是媽媽每天按摩好幾個小時的成果。但拿着勺的手依然抖抖索索,始終把飯送不到嘴裡,不是倒在桌上就是灑在被子上,幾乎每頓飯最後都以無奈妥協讓媽媽餵我吃告終。

吃飯前脖子上還要圍一塊小毛巾,簡直像個巨嬰,讓我充滿了恥辱感。

醫院真是個沒有尊嚴的地方。

30次放射治療

雖然手術切除了表面的腫瘤,但依然需要放射治療來鞏固手術結果,否則就有可能會復發。和上班一樣,週一到週五,每天來放射科報到,週六週日休息。

印象中只在電視節目上看見過放化療患者。他們臉色煞白、頭髮掉光、身體消瘦並不停嘔吐。一想到這個,我就忍不住恐慌,爲什麼老天給我安排了這樣的命運?我躺在牀上仔細回想起自己做過的錯事,每一件都不放過,甚至有小時候拽貓尾巴的事情。

幸運的是,第一次做完放射治療竟然一點反應都沒有。我躺在一個機器下面,醫生用早就做好的網狀模具套住我的整張臉,緊緊將頭壓住,保證頭紋絲不動。然後用射線斷斷續續照不到1分鐘的時間。只是每次做完放療都被模具壓得滿臉格子,看起來挺嚇人。

醫生說放療沒有任何副作用,只是會覺得比平時乏力一些。我可覺得不止“一些”,尤其是在第十五次放療的時候,我已困得睜不開眼、走不動路。不過,這已經是“最舒服”的副作用了。

六週聽起來並不算久,但一旦是放療的六週,那勢必要漫長得多。第一週過去了,感覺似乎過了一個月那麼久,雖然第一週幾乎沒有任何不舒服的地方。

放療的副作用是慢慢累積起來的,第二週,我開始皮膚髮癢,癢得整夜整夜睡不着,撓過的地方都會浮起來,想起來都頭皮發麻,醫生給開了止癢藥,還有抗過敏的藥;第三週,我的喉嚨變得很乾;第四周,我完全失去了食慾……

只因爲距離放療結束的日子越來越近,強烈想出院的願望又點燃了我抗爭的決心,我強迫自己嚥下粥和蔬菜,甚至是平時最不喜歡的蘿蔔和花菜。

六週放療後,我如願地出院了。

溫柔的堅持,將絕望捂暖

一切都在變好。

我經過了兩次複查,都沒有異象。今後還要每隔一年複查一次,而且我還決心要改變自己從前不健康的生活習慣。

畢竟一日得癌,終生抗癌。不能放鬆警惕。再不能像以前那樣動不動就熬夜抽菸喝酒打遊戲了。

人們都誇我堅強,但他們並不知道我所經歷的絕望。

病痛讓我把該經受的磨練都經歷了一遍,嚐遍了各種滋味,但無論是哪一種,喜歡的或是厭惡的,抗拒的或是將就的,都讓我明白,在絕境時懷抱希望是很重要的一件事。

滴水石穿一般溫柔的堅持,也可以慢慢將絕望捂暖。

住院中的小曦丨作者供圖

出院診斷書丨作者供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