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墾丁保育水域潛水捕抓鸚哥和龍蝦 2男各罰3000元

海巡人員會同警查獲吳姓男子捕抓鸚哥魚。(圖/記者陳昆福翻攝,以下同)

記者陳昆福/屏東報導

南部分署第八巡防區指揮部第六岸巡隊後壁湖安檢所於6日晚凌晨左右,港區巡邏人員於恆春鎮大光核三廠出水口右方沙灘處,會同保七總隊第總隊第八大隊員警查獲兩名吳姓男子利用潛水裝備違規於保育區捕抓鸚哥等魚類由保七總隊第八大隊依違反國家公園開單裁罰3000元。

第六岸巡隊後壁湖安檢所港區巡邏人員昨天凌晨執行港巡守勤務,行至大光裡核三廠出水口右方沙灘處,研判有人涉嫌在保育區內違反捕抓魚類,立即通報保七總隊第八大隊後壁湖小隊警員等2員趕到該出水口處查察。

▲兩名吳姓男子保育區捕抓鸚哥魚等被查獲

抵達現場時,看到水面有明顯光源,在岸上等待,待水下人員上岸後,安檢所人員及後壁湖小隊警員立即向前盤查,發現兩名民衆違規採捕漁獲,其中鸚哥3尾、倒吊2尾、龍蝦2只。

警方調查,該兩名吳姓男子,一名49歲、一名45歲,皆是當地人,他們表示抓來自己吃,由於違法在保育區內捕抓漁獲,警方依違反國家公園法第13條第2款開單裁處

第六岸巡隊表示,海巡署除查緝不法外,極力推動「用行動守護海洋資源─海洋保育動員計劃」,以具體行動展示捍衛海洋生態之決心,呼籲民衆一起愛惜海洋資源,共同爲生態保育盡一份心力,如民衆發現緊急救難或不法情事,請立即撥打「118海巡服務電話」,會立即派員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