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前妻兄姊罵脫產 永康冰館老闆求償敗訴

中央社

臺北永康冰館老闆羅駿樺不滿前妻張介梅兄姊指他不給贍養費、脫產等,提告求償。臺北地院認定,永康冰館享譽國際,能否經營公共利益有關,前妻兄姊發言未侵權,判決羅敗訴。

羅駿樺與前妻張介梅離婚後,爆發股權糾紛,冰館無預警歇業。羅駿樺不滿前妻的胞兄張介白胞姊張秋萍召開記者會指控他「不給贍養費」、「脫產」等導致他名譽受損,控告誹謗罪,並提起民事訴訟,求償600萬元並登報道歉。

刑事部分檢方認爲當初冰館歇業時,羅駿樺確有搬運店內設備動作,前妻兄姊等人以爲他脫產,非憑空捏造事實,給予不起訴。民事部分,前妻兄姊等人反駁,當時店內設備突然被搬空,合理懷疑原告欲脫產,或到別的地方新店,當時發言與事實相符未侵權。

法官審理認爲,永康冰館芒果冰深受國人喜愛,曾被紐約時報列爲臺北必遊景點,與故宮博物院、臺北101齊名,爲享譽國際的臺灣美食,永康冰館能否經營與公共利益有關,因此被告發言爲可受公評之事,未涉及侵權行爲,判決羅駿樺敗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