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停業養豬場傳復養 居民抗議

二林當地居民組成自救會,日夜守候養豬場,監控排污狀況。(民衆提供/吳建輝彰化傳真)

彰化縣二林鎮中庸第二牧場養豬場,在2015至2017年間,涉嫌將場內的排泄廢水偷排到附近溝渠,遭居民檢舉抗議,2018年檢方勒令停養後,業者準備復養,25日要與村裡簽訂環保協定書,引發當地居民不滿、前往抗議,雙方最後不歡而散。

污水超標200倍 屎味惱人

中庸第二牧場位在二林鎮與溪湖交界,是當地規模不小的養豬場,養豬場以往常趁半夜或雨天,偷排養豬廢水,污水超過放流標準200餘倍,導致東螺溪瀰漫豬屎味,邱姓負責人被檢方查獲私接馬達、偷排污水,依《水污染防治法》起訴,重罰並勒令停業。

據瞭解,彰化地檢署要求業者若欲復養,必須經當地華侖裡河東里、西莊裡,與東螺溪環保協會同意,才能提出復養計劃。東螺溪環保協會理事長吳春福表示,未來業者若通過復養,將由環保局,環保協會及各社區協會監督,必須按簽訂的協定書走。

邱姓負責人表示,經2年反省、痛定思痛後,跟鄉親道歉,保證未來不會偷排廢水,復養計劃將以飼養豬隻爲輔,綠能種電爲主,要轉型太陽能沼氣發電基地,保證零排放、零污染,希望鄉親再給一次機會

轉型綠能零排放 民衆不信

現場民衆並不領情,村民氣憤地表示,村民抗議10餘年,還籌組自救會,期間已給好幾次機會,但業者誠信不佳,要怎麼相信?僅開幾個村裡說明會,就要左右上千居民的生活環境品質,他們絕對不同意。

補社執行長林淑玲也是當地居民,她表示,近年東螺溪因沒有豬屎污染的騷臭味,每年東螺溪戀戀欒樹節都吸引上千人,未來如復養,又偷排廢水,將嚴重影響當地觀光發展,因此堅決反對復養。

彰化縣環保局表示,依《公害糾紛處理法》規定,欲申請復工復養,需和所在地居民自治團體簽訂環境保護協定,需與居民取得共識,並將相關內容與具體執行內容送公證後據以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