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扣、送療程」都違法!醫美業者利用「三倍卷推優惠」最重可處25萬

衛生局提醒,醫美業者不得利用三倍捲進行任何促銷活動。(圖/達志示意圖

記者趙於婷臺北報導

振興三倍券即將在15日正式上路,各家業者也推出不少促銷活動,但醫美業者要小心違法臺北市衛生局提醒,醫美業者不能以「優惠」、「折扣」、「送療程」等商業廣告來促銷,違者可罰依法裁罰5萬到25萬元。

衛生局醫事管理科科長何叔安指出,振興三倍券可以用在醫療機構,但還是要符合《醫療法》對醫療廣告規範,不可以用優惠、折扣或贈送贈品方式宣傳,例如買A療程送B療程,衛生局最近也會去了解市面上醫療廣告情形,一旦發現違規,可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

何叔安也提醒,醫療行爲都跟健康有關,如果要使用醫療服務,還是要符合本身疾病和健康需求,不要因爲促銷而選擇不必要服務,也絕對不要預付費用醫療機構也要說清楚,避免日後發生醫療糾紛。

另外,要做任何醫美療程,一定要和醫師進行諮詢評估,妥善與醫師溝通,確實瞭解療程效果,選擇適合的醫美療程,千萬不要輕信形形色色的醫療廣告或行銷手法衝動購買,並注意醫療機構不得向民衆收取預約治療項目費用,到醫院或診所就醫記得索取醫療收據,並由醫事人員親自執行療程,以降低醫療消費風險並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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