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解讀之一 | 加強綠證與節能降碳政策銜接 爲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提供有力支撐

爲加強綠證與節能降碳政策有效銜接,充分發揮綠證作爲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基礎憑證作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統計局、國家能源局近日聯合發佈《關於加強綠色電力證書與節能降碳政策銜接 大力促進非化石能源消費的通知》(發改環資〔2024〕113號,以下簡稱《通知》)。這是完善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調控、有效拓展綠證應用場景的重要舉措,將爲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奠定堅實基礎。

一、落實能耗調控政策,突出重點控制化石能源消費導向

《通知》落實黨的二十大重點控制化石能源消費部署,提出在“十四五”省級人民政府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覈中,可再生能源、核電等非化石能源不納入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調控,並明確了具體扣除方式。這意味着在覈算各地區能耗強度下降率時,非化石能源消費量將從各地區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中扣除,支持各地區通過增加購買綠證、使用綠電進一步拓展用能空間。

從全國層面看,綠證交易電量扣除政策不會直接增加全國可再生能源消費量,不會對全國化石能源消耗強度下降造成影響,但能夠有效緩解地方“十四五”能耗強度下降壓力。爲督促各地區更多依靠抓好節能工作完成目標任務,同時充分體現可再生能源節約集約利用的導向,《通知》設置了綠證交易對應的可再生能源電量抵扣上限,明確受端省份通過綠證交易抵扣的可再生能源消費量,原則上不超過本地區完成“十四五”能耗強度下降目標所需節能量的50%,既保證了節能目標的約束性,也增強了工作彈性。

二、持續完善綠證制度體系,夯實綠證核發交易基礎

《通知》對進一步完善綠證制度交易體系作出工作安排。一是明確綠證全覆蓋時間要求。加快可再生能源項目建檔立卡和綠證核發是做好綠證交易等工作的基礎和前提,《通知》提出到2024年6月底,全國集中式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基本完成建檔立卡,分佈式項目建檔立卡規模進一步提升。二是要求擴大綠證交易範圍。對於高耗能企業,《通知》提出建立高耗能企業可再生能源強制消費機制,合理提高高耗能企業可再生能源消費比例。對於重點用能單位,要求各地區分解下達可再生能源消納責任,探索實施化石能源消費預算管理。對於新上項目,鼓勵地方實行可再生能源消費承諾制。此外,支持中央企業、地方國有企業、外向型企業、行業龍頭企業、機關和事業單位穩步提升可再生能源消費比例。三是要求規範交易管理。一方面,建立跨省區綠證交易協調機制和交易市場,要求各地區加強統籌協調,支持綠證供需省份結合實際開展協議鎖定,協助經營主體開展供需對接、集中交易、技術服務等。另一方面,強調各地區不得采取強制性手段限制綠證跨省交易,避免綠證惜售。

三、加強綠證與碳排放管理銜接,有效拓展綠證應用場景

《通知》進一步加強綠證與節能降碳管理、碳排放覈算、產品碳足跡等方面的銜接協調。一是健全綠電消費認證和節能降碳管理機制。加快建立基於綠證的綠色電力消費認證機制,明確認證標準、制度和標識。在用能預算、碳排放預算管理中加強綠證應用,將綠證納入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碳排放評價管理機制。二是加強綠證與碳覈算碳市場碳足跡等制度銜接。《通知》提出推動建立綠證納入地方、企業、公共機構、產品的碳排放覈算的制度規則,以有效增強綠證適用性。加強綠證與全國碳排放權交易機制、溫室氣體自願減排交易機制的銜接協調,爲統籌做好綠證和碳排放權交易創造條件。此外,《通知》要求強化綠證在碳足跡覈算體系中的應用,將綠證納入碳足跡標準、認證管理、產品標識。三是加強綠證國際互認。爲加快綠證國際互認進程,《通知》要求充分利用多雙邊國際交流渠道,大力宣介綠證制度,解讀中國綠證政策和應用實踐。鼓勵加強多元化、多層次國際交流,推動國際機構特別是大型國際機構碳排放覈算方法與綠證銜接。積極參與國際涉綠證議題設置和研討,推動綠證核發、計量、交易等國際標準研究制定,着力提升中國綠證的國際影響力和認可度。

四、明確各方工作職責,抓好《通知》部署任務的貫徹落實

《通知》從加強統籌協調、加強交易監管、及時覈算數據、加大宣傳力度等方面提出工作要求,推動各有關方面做好貫徹落實。一是加強統籌協調。加強對綠證納入能耗雙控政策、拓展綠證應用場景等工作的統籌協調。要求綠證核發機構、電網企業、電力交易機構落實主體責任,依法依規做好綠證核發交易。要求各地區結合實際建立實施細則,壓實用能主體可再生能源消費責任,確保各項任務落實落地。二是加強交易監管。加強對綠證制度實施和各地區、各類主體綠證交易的監督管理,嚴格防範、嚴厲查處綠證核發交易及綠電交易等過程中的虛假交易、僞造和篡改數據等行爲。三是及時覈算數據。逐步建立以綠證覈算爲基礎的可再生能源消費量統計制度,及時覈定全國和各地區可再生能源消費量統計數據,做好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覈支撐。四是加大宣傳力度。通過全國生態日、全國節能宣傳週等重大活動,深入開展綠證宣傳和應用推廣,鼓勵各類用能主體主動承擔可再生能源消費責任,加快形成綠色低碳的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統籌做好綠證交易管理和節能降碳工作培訓,提升各類從業主體業務能力水平。

《通知》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深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對加強綠證與節能降碳政策銜接作出系統部署,是進一步推動發揮綠證作用的重要制度設計。我們在工作中要認真學習領會《通知》要求,切實做好《通知》的貫徹落實,爲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提供有力支撐。(作者:閆勇哲 國家節能中心副主任;楊紹鵬 國家節能中心節能管理處副處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