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學者:通過反壟斷讓民營經濟更高質量發展
“中國民營經濟50人談”2020年第三次研討會前不久在京舉行。會議主題爲“反壟斷與民營經濟更高質量發展”。全國工商聯智庫委員、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員劉迎秋,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劇錦文,中國人民大學一級教授楊瑞龍等專家學者深入探討和分析了數字經濟條件下的反壟斷相關問題。
劉迎秋認爲,首先要結合理論與實踐,搞清楚什麼是壟斷和怎樣確認壟斷,爲什麼要反壟斷和反哪些壟斷,怎樣反壟斷等基本理論和認識問題,對於更好地保護和鼓勵競爭、促進和推動創新發展,尤其是對長期堅持“兩個毫不動搖”,更好地推動民營經濟和整個國民經濟持續、健康、高質量發展,具有特別重要的理論價值和實踐意義。
他分析指出,謀求市場壟斷是所有市場主體的內在要求,反壟斷的要義是依法平衡管控和公平,嚴厲處罰壟斷行爲,反壟斷的核心是查處和糾正市場壟斷行爲,而不是簡單地把發生壟斷行爲的企業趕出市場。強化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是更好地保護和促進競爭、提高市場效率的必要條件。如果不反壟斷,任由資本無序擴張和企業壟斷在市場橫行,那些遵紀守法的企業就無法生存。
劉迎秋進一步指出,強化反壟斷,既要以反平臺經濟活動中的壟斷行爲爲重點,也要反其他經濟活動中的壟斷行爲。應把強化反壟斷、防止資本無序擴張與加強資本市場建設結合起來,進一步完善企業上市規則,糾正發展資本市場工作中存在的認識誤區。強化反壟斷,全面執行《反壟斷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不僅不會惡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還有助於平臺企業健康有序發展,提高其國際競爭力,更有利於民營經濟實現更高質量發展。
劇錦文表示,合理的市場結構既需要充分的競爭,也需要一定程度的壟斷。市場由於產業結構需要頭部企業帶動產業鏈,頭部企業具有一定的壟斷性,也有一定的合理性,關鍵是看市場當中是否存在壟斷的高價,這是判斷壟斷的一個重要標準。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的一個基本取向在於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反壟斷只是保護競爭,促進發展的一項具體措施。他認爲,中國經濟的高質量發展,最重要的仍然是要全面堅持“兩個毫不動搖”,即堅持發展公有制經濟爲主體與鼓勵支持引導民營經濟共同發展不動搖。這是我們黨經過多年建設實踐和改革探索對基本經濟制度的科學概括。
楊瑞龍認爲,數字經濟下的反壟斷與傳統產業經濟下的反壟斷存在一定差別。數字經濟時代的競爭特點是平臺競爭與網絡效應,動態競爭與跨界競爭並存,數據成爲企業在市場競爭中的核心競爭力。這些特點給反壟斷與競爭政策帶來一系列挑戰,尤其是在壟斷行爲的界定和反壟斷政策的制定方面存在很多值得討論的地方。此外,數字經濟下的反壟斷主要是反對平臺企業和資本的無序擴張導致的壟斷行爲,以及對效率和行業的損害,不能簡單變成反對平臺企業本身。
中國社科院民營經濟研究中心劉紅路研究員認爲,反壟斷的標準不能只看企業規模和企業的市場份額,還要看企業對價格的影響和決定作用,關鍵是看大企業是否濫用市場壟斷地位進行非法或者不正當競爭。他建議,反壟斷要有利於激活市場主體活力;反壟斷審查認定機構和程序規則需要進一步充實完善;應當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經濟法則來充實認定程序,精準執法,限制和減少行政執法機構在缺乏監督的前提下行使自由裁量權。
浙江大學經濟學院教授羅德明表示,強化反壟斷必須把消除資源配置過程中存在的各種扭曲作爲重點,只有這樣才能全面改善民營經濟發展環境,推動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他認爲,緩解和消除資本市場、產品市場和農業經濟領域資源配置扭曲是重中之重。消除資源配置扭曲,必須進一步深化改革。評價改革是否有成效和措施是否到位,關鍵看資源配置扭曲的消除程度。
山東師範大學經濟學院院長臧旭恆教授介紹,世界銀行2002年發佈的報告顯示,在對50多個發達國家進行調研後發現,63%的國家設有獨立的反壟斷執法機構,可以獨立於政府之外執法。在我國,可考慮借鑑這些國家經驗,由此改進我國的反壟斷執法制度設計,以強化反壟斷過程中更好保護競爭、提高市場效率、促進經濟發展、特別是保護和促進民營經濟發展。
全國工商聯智庫委員、零點有數有限公司董事長袁嶽指出,我國長期以來,涉及企業發展方面的大政方針與政策措施,更多地顧及大型企業和小微企業,即管兩頭,從而忽視和冷落了處於中間的中型企業,結果使大量中型企業處於與大多數政策措施不搭界,甚至被嚴重冷落的尷尬狀態。這種情況嚴重影響了我國經濟的持續協調健康高質量發展。在強化反壟斷過程中,這個現象同樣需要加以調整、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