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自行車賽「不用強制通報縣市府」 今年2追風騎士命喪公路

圖文/鏡週刊

近年運動風潮盛行,教育部體育署爲路跑活動制定《辦理路跑活動應注意事項》,但同樣熱門行車活動卻無專法可管,只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範基本的行車守則,對於活動部分更沒有強制規定主辦單位必須向縣市政府報備,今年已有2位追風騎士喪命,自行車參賽者只能自求多福。

今年9月,臺灣自行車協會再次舉辦「拜訪日月潭」活動,行經草裡隧道時自摔倒地,在案發當下尚有呼吸心跳,送到醫院時卻已無生命跡象家屬質疑該協會準備的救護車沒有急救設備醫護人員更未在第一時間搶救害洪紹鈞喪命。

但洪紹鈞並非特例,今年1月,臺灣自行車協會舉辦「2017挑戰大三元」的活動,但卻因爲交通疏導不力,也未申請交通管制,造成飆車族出現在活動行經的道路上,並逆向撞上騎在對向車友美玲,林美玲身受重傷,送醫7日後不治。

協會理事長林耀彰事後不悔改過錯,辯稱協會已仁至義盡,對於家屬指控,他還說:「他們就是死要錢嘛!錢不夠可以談啊!但是這樣爆料對我們傷害真得很大!」敷衍態度令人髮指。

而意外頻傳似乎沒讓臺灣自行車協會得到教訓,11月初,該會舉辦「雙塔520」、「北高380」2項長程活動,卻都沒有依規定路權,反而以交通疏導取代交管,再次置參賽者於喪命的危險之中。公路總局聲稱違法就開罰」,但活動結束已近半個月,至今未見主管單位有任何動作

主辦單位的便宜行事還是起因於官方無法可管,近年運動風潮興起,路跑活動有法規管制,自行車卻只能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範最基本的行車守則,對於活動的部分並無強制規定主辦單位必須向縣市政府報備,主管機關也不能強迫主辦單位須改進複檢。

自行車比賽一年出2條人命,如今卻仍無專法保護參賽者,受害家屬呼籲政府訂立完整法規保護追風騎士,別讓更多自行車愛好者魂斷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