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稽查包裝食品標示 宣稱減肥、美白違規詞句最多

▲北市衛生局針對賣場、超市、傳統市場等地進行市售包裝食品標示查覈。(示意圖東森新聞

記者張暐珩/臺北報導

臺北市衛生局20日公佈「上半年包裝食品標示稽查結果」,在稽查3萬5254件當中,發現有286件標示不符規定,其中許多宣稱有減肥塑身美白功效導致「標示涉及易生誤解」的項目爲第一名,再來則是「內容成分未依規定展開」,最後則是「營養標示格式不符規定」。

衛生局表示,自今年的1到6月稽查3萬5254件市售包裝食品標示,發現286件標示不符規定,其中「標示涉及易生誤解」的詞句佔21.3%爲最多,標示多半是涉及廣告不實或誇大療效;其次則是「內容物成分未依規定展開」的18.5%,例如許多業者爲便宜行事,成分僅標示「調味料、植物油」,未依法一一列出成分所含內容物;未清楚標示產品所含份數等「營養標示格式不符規定」違規也佔15.7%,衛生局將會命令改期更正,並依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可開罰3萬元至300萬元罰鍰,嚴重者進一步依標示不實開罰4萬元至400萬元罰鍰。

另外,「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基因改造食品標示規定」、「真菌食品標示管理原則」及「食品過敏原標示規定」等6項食品標示新規定陸續上路,未來像是包裝食品的營養標示格式需由原先的5款限縮爲2款;糖與反式脂肪含量增列爲強制標示項目,且產品所含份數及特定營養素含量須以整數標示,其他營養素則以標示至小數點第1位爲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