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板註冊制首現IPO被否!否決原因是這些

(原標題創業板註冊制首現IPO被否!監管層嚴把上市入口關”,否決原因是這些……)

創業板上市委2020年第44次審議會議於11月11日召開,共有3家企業首發上會。網進科技成爲創業板註冊制首家IPO申請被否公司

定位智慧城市IT服務商的網進科技,6月29日申報創業板註冊。11日舉行的上市委會議中,網進科技被追問實際控制人的認定理由等三方面問題

自6月12月公佈改革框架文件以來,創業板註冊制改革的各項工作均有條不紊推進中。截至11月1日,創業板註冊制已受理433家企業首發申請,其中75家已通過創業板上市委審議,52家已獲證監會同意註冊。市場人士指出,網進科技成爲創業板註冊制首家IPO申請被否公司,這既是市場化審覈的結果,也是交易所嚴把IPO入口關的表現。

被否原因

網進科技主要向客戶提供項目諮詢方案設計、設備採購、軟件研發、系統集成及運營維護的一站式綜合解決方案,是一家專業的智慧城市IT服務商。公司的業務範圍涵蓋智慧公安、智慧政務、智慧交通以及及智能建築等衆多智慧城市子領域,以智慧城市綜合解決方案的形式向客戶提供IT服務,建立滿足客戶需求的智能化系統及軟件應用平臺。

業績方面,2017年至2020年第一季度,網進科技實現營業收入分別爲2.73億元、3.89億元、4.36億元和4527.68萬元;淨利潤分別爲3589.16萬元、5793.82萬元、6726.84萬元和99.35萬元。

股東方面,潘成華直接持有並控制網進科技25.86%的股份,作爲黑角投資的執行事務合夥人,間接控制網進科技18.97%的股份(其中10.81%的股份爲潘成華間接持有),通過與黃玉龍敦石投資、和豐投資簽訂一致行動協議,控制網進科技20.69%的股份,通過上述方式合計控制網進科技65.52%的股份,爲網進科技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

11月11日舉行的創業板上市委會議上,網進科技被追問實際控制人的認定理由、第一大股東文商旅集團角色定位,以及長期應收款的處理等三方面問題。

上市委要求網進科技代表結合黃玉龍、張亞娟和潘成華之間的股權轉讓及其資金往來和納稅情況等說明實際控制人的認定理由是否充分,實際控制人所持發行人的股份權屬是否清晰。

同時,網進科技第一大股東文商旅集團持股比例超過三分之一,並有兩名來自文商旅集團的人員擔任董事,其中一名擔任發行人董事長。文商旅集團爲崑山市國有獨資企業報告期發行人90%以上銷售收入來源於崑山市智慧城市建設。上市委要求說明文商旅集團被認定爲對發行人既無控制權,也無重大影響,僅作爲財務投資人的理由是否充分。另外,網進科技長期應收款未計提減值準備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

上市委審議認爲,發行人未能充分、準確披露相關股東之間的股權轉讓及其資金往來和納稅情況、認定實際控制人的理由、實際控制人所持發行人的股份權屬是否清晰、文商旅集團僅作爲財務投資人的合理性等,不符合《註冊管理辦法》第六條、第十二條以及《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發行上市審覈規則》(以下簡稱《審覈規則》)第十五條、第二十八條的規定。

把好“入口關”

市場人士指出,網進科技成爲創業板註冊制首家IPO申請被否公司,這既是市場化審覈的結果,也是交易所嚴把擬上市公司質量關的表現。現在隨着審覈逐步推進,各種情況都可能會依次分化展現。此前審覈中,已經出現了中止審覈、暫緩表決,這次創業板註冊制首現IPO申請被否,也是註冊制理念下市場化選擇的正常現象。

提高上市公司質量,把好“入口關”正是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關鍵舉措之一。11月10日,中國證監會召開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意見》動員部署會,對證監會系統紮實推動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工作進行深入動員、全面部署。

會議提出,要把好“入口關”,爲市場引入源頭活水。深刻理解註冊制改革的初心和使命,從源頭上提升上市公司質量。滬深交易所要關口前移,堅守板塊定位,在上市推廣、審覈等各環節,承擔起監管責任。會機關要加快職能轉變,重點做好規則制定、統籌協調、審覈監督、發行監管等工作。派出機構要發揮屬地優勢,嚴格監管要求,做好輔導驗收和現場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