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幅拉高金融業罰鍰 銀行最高5000萬、保險最重3000萬
金管會正積極修訂金融六法,其中最受矚目的就是銀行法、保險法、證交法3大法,將在這波修法中一併拉高罰鍰上限。金管會主委顧立雄表示,目前金管會內部討論,銀行法將從1000萬拉高到5000萬;保險法依法條不同,最高3000萬;證交法則從240萬元提高到480萬。
顧立雄日前就曾透露,目前銀行法最高罰鍰上限1000萬太低,預計提案修法,將罰鍰提高到5000萬,一口氣大增5倍。但有立委仍認爲5000萬太低,希望提高到2億元。顧立雄則認爲,罰鍰高低會影響到金融業發展情況,若罰鍰訂越高,金融監理就要更審慎。
除了銀行法外,顧立雄今天(25日)也透露,依照目前金管會內部的討論,擬將保險法、證交法罰鍰都一併提高。
保險局局長吳桂茂表示,保險法會依照不同條文來增加罰鍰金額,例如:保險法中有關內稽內控的罰則,目前最高是600萬,預計提高1倍到1200萬;而保險法166條,若未經許可經營保險業務,最高罰鍰金額從1500萬提高到3000萬。換言之,未來修法後的保險法最重可能會罰到3000萬,但罰鍰最低下限不變動。
證交法部分,證期局局長王詠心表示,目前證交法最高罰鍰上限是240萬元,日前跟主委開會討論時,曾提出將罰則拉高到480萬元。主要是考量到部分券商規模很小,罰鍰無法跟大規模的銀行、保險公司相比,且證交法很常是券商內部人被罰,將會維持最低罰鍰下限24萬元,但把罰鍰上限拉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