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火車愛心票報全票「污432元*86次」 前史前館長判刑1年10月

史前館前館長張善楠遭判刑1年10個月。(圖/記者楊均典翻攝)

記者楊均典/臺東報導

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前館長張善楠,在擔任館長期間出差時,以半價購買愛心票,在覈銷時卻以全票錢向會計請款,遭判刑1年10個月,緩刑2年,並需繳公庫30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判決書表示,張善楠在2011年8月1日至2017年3月5日擔任行政院文化部所屬「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館長,系依法服務國家所屬機關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公務員,明知「國內差旅費報支要點規定交通費包括出差行程中必須搭乘之交通費用均須覈實報支。

張善楠本身因視野缺損領有重度身心障礙證明,搭乘火車得以半票價格購買愛心票,竟於出差時購買愛心票,卻向會計請領全票的金額總計86次、詐領3萬7174元,案經臺東縣調查站偵辦移送臺東地檢署,以貪污罪起訴。

判決書表示,張善楠偵查中坦承犯罪,並於今年1月繳回犯罪所得3萬7174元。張善楠身爲身爲一館之長,僅因貪圖小利利用職務上出差等機會而詐領差旅費實在不應該;然慮及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加,判處1年10個月,緩刑2年,判刑定讞後,必須繳交國庫新臺幣30萬元,全案尚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