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遊戲的教育意義

遊戲教育意義。(圖/讀者雜誌提供)

大部分家長對孩子上網、玩手機和打遊戲都深惡痛絕。我們覺得,凡是遊戲,都不屬於學習;凡是不屬於學習的東西,對孩子的成長都是有害的。

真的是這樣嗎?

一代人,都有其不同的社會環境和生活經驗。有一些對上一代人行之有效的經驗,到了下一代可能就會失效。這個世界變化得太快了,以至於你很難講,到底孩子應該向父母學習,還是父母應該向孩子學習。我們的孩子和我們有一個很大的不同在於,他們可能是網路時代的第一代「原住民」,而我們都只是網路時代的「移民」。

網路一代相互溝通靠的是手機簡訊微信網上聊天。打電話?好是好,但他們不想讓父母偷聽。寫信?太過時了吧。就連電子郵件,他們都覺得落伍了。網路一代獲取資訊主要靠在網上瀏覽。他們更相信「部落成員」之間的分享,相互間各種「曬」,根本不會對「權威」「專家」有所敬畏。網路一代熱愛交流合作,但他們只在「移民」們看不到的地方交流與合作。對「移民」來說,網上購物無非圖個方便,而「原住民」已經學會了在網上交易試卷考題。網路一代喜歡學習和創造,但他們只對那些「酷」的東西感興趣。如果你真的對什麼東西感興趣,網路就能夠提供各種學習工具和資料,你完全可以把自己的潛力發揮到極限。

學習是人類的天性。遊戲從來都是一種重要的學習方式。動物幼崽相互嬉戲,其實就是在操練如何捕獵和逃避天敵。孩子們在一起玩過家家,也是在爲自己進入社會做準備。遊戲和學習之間並無涇渭分明的界限。打遊戲也是一種學習。

研究者比較一致的看法是,打電子遊戲有助於提高人的手眼協調能力。對外科大夫、海軍陸戰隊這些職業來說,手眼協調能力是最重要的技能之一。你要是問問外科大夫玩打飛機遊戲的記錄,肯定會讓你折服,他們會告訴你,打遊戲和開刀需要的都是眼疾手快。無他,手熟而已。

一些情節複雜的電子遊戲、網路遊戲之所以吸引孩子,並不是因爲裡面的槍擊、格鬥場面玩遊戲的人大致可以分爲四種類型:一是「殺手(killer)」,他們喜歡的就是打打殺殺、暴力場面,他們是電子遊戲的最早擁躉,但新一代的遊戲玩家並非都是這樣;第二類是「冒險家(explorer)」,他們喜歡的是遊戲帶來的新奇感,可以到處看看,體驗在現實中體驗不到的感覺;第三類是「社交家(socializer)」,他們喜歡的是和其他玩家的互動,公會的會長大多是這種類型;第四類,可能也是最多的一種,是「自我實現者(achiever)」,他們在遊戲裡尋找的是那種成長和自我實現的感覺。

爲什麼遊戲更能讓玩家體會到成長的快樂?或許,這和遊戲的設計有關。大多數角色扮演遊戲、有劇情的網路遊戲,或多或少地都會受到著名神話學家坎貝爾的影響。坎貝爾發現,世界各地、各種不同文化的神話故事,都有個普遍存在的原型。按照他的說法,這個原型就是英雄人物的成長。首先,英雄人物生活在一個沒有危險但很單調乏味的熟悉環境裡(想像一下游戲裡的新手村),然後,一個偶然性的事件觸發了劇情的變化,英雄走出新手村,而且無法回頭(想像一下《魔戒》裡佛羅多依依不捨地離開了家鄉),接着,英雄要經歷種種磨難。他需要自己的導師,也需要一羣小夥伴,最需要的是一個能夠激發他潛能的強大對手。他會先經歷一系列小的挑戰,這是「試煉之路」,然後他到了「洞穴的深處」,最終在經受了巨大的「磨難」,戰勝了這些挑戰之後,他會得到「寶物」(比如一把屠龍刀,或者國王的王冠)。劇終時,英雄會返回故鄉,但他已經是一個脫胎換骨的新人,他終於從自己的經歷中悟道了。這一套路之所以讓人百看不厭,肯定是因爲它契合了人們人格成長的內在規律,能夠引起孩子們的共鳴。也正因如此,有時候,通俗文藝對一個人的成長往往產生極其深遠的影響。我們在課堂中能夠學到的做人之道越是貧乏,小說電影、遊戲這些課堂外的教育就越有震撼力。我承認,金庸小說教給我的東西,遠遠比中學老師教給我的東西更重要、更有意義。

對那些喜歡社交的玩家來說,網路遊戲給他們提供了一個廣闊的舞臺。大型的網路遊戲中都有公會,大的公會能有幾百人。組織一個公會和管理一家企業有什麼不同?你需要吸引一批志同道合者,大家有着不同的背景、不同的個性,你怎麼能夠讓他們團結起來?你怎麼讓每個人都發揮自己的優勢,培養默契的團隊精神?難怪,《哈佛商業評論》上曾有一篇文章講道:「看一個人能否管理好一家互聯網企業,最好的標誌不是看他有沒有MBA文憑,而是看他有沒有創建一個70級的公會。」以後你們寫簡歷的時候,一定要記住把自己遊戲裡公會的成就寫上!

電子遊戲是一個非常新的行業,一切都在變化中。這個行業無論從技術上,還是文化上,都可能引領未來的潮流。一方面,傳統的技藝在這裡能夠煥發新春,它需要大量的電腦、數學、繪畫、雕塑等各行各業的人才;另一方面,它對創新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戰:如何從簡單的規則演化出無窮的複雜性?遊戲的規則必須一學就會,但結局要高度依賴與玩家的互動,一千個玩家會有一千種不同的玩法結果。如何從無到有地創造出整個世界?看看電影《阿凡達》《星際爭霸戰》,你就能感受到,現在的娛樂業要求的創新不是靈光一現,以機智取巧,而是要有深厚的底蘊、恢宏的氣勢。

當然,不是說只要讓孩子們天天打遊戲,就能夠幫助他們順利地成長和成才。但是,值得反思的是,如果孩子們個個都喜歡打遊戲,不喜歡學習,那麼是孩子們出了問題,還是我們的學校教育出了問題?如果搜尋引擎比老師們更瞭解孩子們的愛好和夢想,是互聯網的問題,還是老師們的問題?

有一位傳教士想要在年輕人中傳播福音,他問自己,年輕人現在都在幹什麼呢?當然,他們都在打遊戲。什麼遊戲最流行呢?據說,是《魔獸世界》。於是,他就註冊了一個《魔獸世界》的帳號。《魔獸世界》裡又分聯盟和部落兩個陣營。這個傳教士發現,選擇部落的玩家,往往更加憤怒、陰鬱,在他看來,這些人是最需要拯救的迷途羔羊。於是,他選擇了亡靈牧師。別的玩家天天出去打怪、練級、PVP,他一個人靜靜地待在亡靈的主城,看到匆匆路過的玩家,就跟人套近乎,結果,他在遊戲裡發展了上千名教徒。

這時候,我們的教育者在哪兒呢?

(張朝元/摘自中信出版社《先放一把火》一書,圖/勾犇)

本文作者:何帆

(本文摘自 《讀者雜誌 3月號》)

《讀者雜誌 3月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