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洗錢!不限現金逾50萬交易 都要向銀行提供身分證明

▲不管是否現金交易,只要50萬以上銀行都會要求做身分確認。(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戴瑞瑤臺北報導

金管會今天(1日)公佈「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修正草案,其中原本只有50萬元「現金」交易,銀行要加強做身分確認,草案上路後,不限現金交易,包括支票、有價證券、黃金等超過50萬元以上交易,銀行都要加強身分確認,民衆都要提出身分證明

銀行局正式發佈「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修正草案,預計11月16日前上路。對銀行來說業務將更爲繁重,而民衆在跟銀行做交易上會需要出示身分證明。

銀行局副局長莊琇媛指出,目前修正重點有2點:

1.不限現金的50萬以上交易都要身分確認:原本規定臺幣50萬元以上「現金」臨時交易,銀行要做確認客戶身分(CDD),未來將修改爲不限「現金」的臨時交易超過50萬元以上,都要做確認客戶身分(CDD),包括支票、有價證券、黃金等交易都算在內。

2.變更疑似洗錢申報流程:過去針對有疑似洗錢表徵的交易,都要求銀行要10天內向調查局申報,但銀行反映,要查證是否真的是洗錢交易,往往要超過10天。爲符合國際規範,將改爲銀行發現有洗錢表徵後,銀行需先進行不限天數的查證後,通報專責主管覈定,並於覈定後2天內通報調查局。

但近期針對洗錢防制趨嚴,銀行常常會問客戶交易目的,讓很多民衆覺得「擾民」。對此,張琇媛說,每家銀行鍼對洗錢防制,都會設定一個交易門檻假設某銀行門檻是100萬元,客戶只要交易超過100萬元,銀行就會主動詢問客戶交易的目的,如果是同名帳戶資金轉移,通常都不會特別詢問,但若不是同名帳戶間的移轉,銀行基於內部規定都還是會詢問,也請民衆能配合。

亞太洗錢防制組織(APG)11月5日就要來臺,草案是否來得及上路?莊琇媛說,草案只要11月16日前修正完成,銀行就可以直接採用,APG也會採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