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納百川》臺鐵改革應落實交通正義(李家儂)
大衆運輸導向發展(TOD)已然成爲臺灣各大都市落實永續交通的重要目標,原因繫於TOD能有效提升大衆運輸旅次、促進舊市區的再發展,與擴大生活型態的選擇性。圖爲交通部長王國材。(本報資料照)
大衆運輸導向發展(Transit-Oriented Development,簡稱TOD)已然成爲臺灣各大都市落實永續交通的重要目標,原因繫於TOD能有效提升大衆運輸旅次、促進舊市區的再發展,與擴大生活型態的選擇性,國內外相關的文獻歸納指出,TOD是促進區域經濟發展的重要因素,也活絡都市內部產業與引導經濟成長,臺灣當前都市皆已發展成爲TOD都市模式爲願景,提倡TOD的概念,也制訂許多制度、政策與方案,期待能夠達到TOD的成效。
軌道建設,尤其是遍佈全臺營運之臺灣鐵路,更應加強落實TOD開發,增加營運與開發收入,從交通建設結合不動產開發,落實公私合作機制,更能帶動加速偏鄉之交通建設、鐵道建設之速度,提供多元化車站服務及環境品質,有效率地公共運輸接駁系統,提供宜花東、偏鄉居民便利、舒適、安全的回家,落實「交通正義」。從Tiebout假說來檢視,民衆會用腳投票,交通建設尤其軌道運輸,更是最大最重要的基礎設施。
軌道建設受益對象包含公、私部門,符合交通正義之方向,居民應當受到交通工具使用的社會公平性,符合居民利益,如節省時間、成本降低、安全性提高,同時配合周邊土地開發,有助於開發商、營業者收入提升,也促使政府財政收入提升。落實「交通正義」加速「轉型正義」,軌道建設與營運,政策於制訂時預期之實質效益,實質效益內涵包括如下:促進地區經濟發展、提高地方財政的收益、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與價值、促進公、私合作開發以減低開發成本、提高搭乘大衆運輸的旅次數、刺激行人步行、減少私人運具旅次數、保護環境資源、刺激內都市再發展與提升運具選擇的公平性。
據此,提出幾點臺鐵改革建議:一、建議應增訂「鐵道建設土地開發辦法」,短期可於《鐵路法》設立「土地開發」專章,充分授權,進行鐵道周邊場站土地規劃與開發。
二、臺灣鐵路管理局爲主軸,成立臺灣鐵路公司,組織改造,加速鐵路營運與不動產經營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