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動保自治條例草案 最快月底送審
花蓮縣政府去年10月底公告完成《花蓮縣動物保護自治條例》草案,由於目前正調整罰鍰金額,預計最快本月底送交法規審議會,盼能在最短時間內,讓法規儘早上路。(羅亦晽攝)
動保議題長年受到社會關注,不少地方政府也擬訂自治條例因應,花蓮縣政府雖於去年10月底完成公告《花蓮縣動物保護自治條例》草案,但進度似乎止步,縣議會時隔半年仍未收到任何草案內容,要求縣府加快腳步,讓法規儘早上路。縣府表示,目前正調整罰鍰金額,預計最快本月底會送交法規審議會,待縣務會議通過再提交議會。
縣議員張美慧指出,農委會上月成立「寵物管理科」,負起毛小孩從「出生至死亡各階段,全面照顧」使命,未來還會設立動保司、成立寵物管理專法等措施,但過去多次在縣議會定期大會提及《花蓮縣動物保護自治條例》,縣府雖已公告,但迄今卻還未完成,質疑未來動保業務將如何與其對接。
她提到,鳳林鎮的狗貓躍動園區日前已完工啓用,但內部無火化設施,許多飼主無法妥善處理寵物遺體,除要求農業處加速自治條例作業流程,呼籲縣府應正視縣內寵物火化合法化的議題。
縣府農業處長陳淑雯說明,1月邀集各相關單位召開動保平臺會議,針對草案再次研商,由於裁處金額低於中央規定金額的3萬元,需重新調整,待草案細部微調後,將與農委會確認,預計本月底、6月初會送交法規審查委員會審議,屆時通過縣務會議,就會盡速提交縣議會。
陳淑雯還說,將持續與農委會保持聯繫,並參考外縣市爭取動物認領養宣傳車等成功計劃,向中央爭取經費,進行相關業務辦理。另,縣內有3家無合法執照的寵物火化業者,未來會輔導業者合法化,同時也會向外縣市尋求協助,朝向與現有合法、可焚化業者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