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週刊/新北、臺中不歡迎 oBike有話要說

圖、文/今週刊

無樁式公共自行車oBike進軍臺灣3個月,投放在全臺10個縣市標榜「騎到哪、停到哪」,可合法停放機車格內

不過,佔用機車格與違停亂象引發民怨新北市7月初連發兩波公告禁止「營利租賃自行車」停放於機車格。而臺北市雖宣佈嚴格拖吊違停,但市長柯文哲也表示,「共享經濟世界潮流,擋也擋不住,要管理而不是禁止。」雙北不同調,可看出oBike對城市交通或許是利弊共存。

oBike的公共自行車概念類似Youbike,差別在於未設置租賃站,只要透過App解鎖、上鎖,就能隨處租、隨處還。再者,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一三一條規定,「在未設置自行車停車設施之處所,自行車得比照大型重型機車以外之機車停放。」也就是說,在沒有設置自行車停車格的地點,自行車可以合法停在機車停車格,更便於使用者停車。

臺北市交通局運輸管理科科長王湮築表示,由於租賃自行車並非特許行業,只要有「商業登記」,就能投入車輛營運問題是,oBike進入大臺北後,停進了原本就一位難求的機車格,讓機車族抱怨連連,新北市政府才改爲禁止,「其實我們沒有衝撞法規,自始合法,是法規來衝撞我們。」oBike臺灣總經理王妍婷接受《今週刊》專訪時無奈地說。

登臺三個月不斷協調以雙北難度最高

王妍婷還原3個月來與地方政府協調的過程,目前營運的10縣市中,以交通量最大的臺北市與新北市難度最高,然而,兩政府的態度不同,處理oBike的取徑也大不相同。

4月初,oBike開始每週與新北、臺北市政府分別開會協調,暫定4月27、28日在新北市投車。王妍婷說,最初在新北市的試辦計劃是投入2000輛,但新北市希望業者只投放在三峽、鶯歌及汐止原因是這些區域交通壓力較小。但oBike評估全數投入上述地區,恐將機車格塞滿,問題更大,於是建議擴大行政區,以散放、不干擾市區交通的方式進行。

「我們不斷修正營運計劃書,但90天過去,新北市政府依然只讓我們在三鶯與汐止投放,我們是私人企業,沒拿政府補助,還是得考慮市場規模。」王妍婷說。業者檢視法規,認爲投放oBike並無違法之處,所以還是在5月底於新北各區投放,王妍婷強調,已儘量避開中永和板橋,這些交通壓力大的地方,「但7月7日一張公告出來,瞬間讓我們合法變非法。」王妍婷因此在14日向交通部提訴願,她強調,經營租賃自行車業,原本就不需要縣市政府的同意,是新北市後來「來硬的」,「一紙公告說沒經過同意就是非法,如果縣市政府都這樣,誰還敢進臺灣做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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