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二代性侵多女!竟逃脫死刑化身「夜場大老闆」...20年後下場曝光
▲「昆明惡霸」孫小果曾是一名死囚,21年後「復活」變身夜場大佬。(圖/翻攝自《新京報》)
曾因性侵罪被判死刑的昆明黑社會頭目孫小果,憑「警二代」的身份不僅躲過一死,而且出獄後成了夜場大老闆,繼續作惡。此案引起大陸中央關注,經過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重審,維持一審死刑,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今(20)日對孫小果執行死刑。
綜合陸媒報導,最高人民法院覆核認爲,孫小果在性侵犯罪中具有性侵婦女多人、姦淫幼女、在公共場所劫持、性侵未成年女性、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當衆實施性侵、性侵再犯等特別嚴重情節或從重處罰情節,「犯罪手段極其殘忍,犯罪情節極其惡劣,犯罪後果極其嚴重,主觀惡性極深,人身危險性極大,依法應當予以嚴懲。」
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再審判決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式合法,與新罪所判刑罰進行合併並無不當。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執行死刑前,依法安排罪犯孫小果會見了近親屬,充分保障了被執行罪犯的合法權利。
▲ 孫小果被判死刑 。(圖/翻攝自微博)
回溯孫小果的犯罪之路,他1995年12月因犯性侵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但通過父母僞造病歷,孫小果非法保外就醫,在外趴趴走。1997年4-11月孫小果再度性侵包括未成年人在內的多名女性,並有當衆性侵情節,以及犯有故意傷害罪、強制侮辱婦女罪、尋釁滋事罪,被當地法院數罪併罰,終審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力終身。
然而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經二審,於1999年3月作出改判,判處孫小果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判決生效後,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於2007年9月作出再審判決,改判孫小果「有期徒刑20年」。
有多家陸媒公開報導,1997年性侵案發時,孫小果母親在昆明市公安局某分局刑偵隊,繼父時任昆明市公安局某區分局副局長,2002年從昆明市公安局五華區分局調任五華區城管局,擔任局長,並於2018年退休。
直到2019年7月18日,因發現該案原審過程中,存在審判人員涉嫌受賄、徇私舞弊的情況,且已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確有錯誤,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開審決定,並於同年10月14日對該案依法開庭審理。
▲ 孫小果今日伏法 。(圖/翻攝自微博)
再審期間,法院一審判決認定孫小果2010年4月出獄後又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故意傷害罪、妨害作證罪、行賄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宣判後,孫小果不服,提出上訴。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經二審,維持原判對孫小果的定罪量刑,並於2019年12月23日依法公開宣判,維持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1998年一審判決中對孫小果的定罪量刑,與孫小果新犯罪行所判刑罰合併,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覈准。
最高人民法院經覆核,於2020年2月12日作出裁定,覈准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決定對孫小果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的刑事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