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法葉沒收6億美元 高院7月14日宣判
瑞士聯邦法院2月4日公佈將拉法葉案佣金在汪傳浦家族帳戶中的2.6億美元返還臺灣,法務部長蔡清祥15日表示,目前仍在溝通。圖爲海軍向法國訂購的拉法葉級巡防艦。(本報資料照片)
紛擾28年的拉法葉艦採購弊案,檢方聲請沒收已故軍火商汪傳浦犯罪所得,法官裁準3億多美元確定,另有本金1億多元及慈息共6億美元部分,高院更一審15日開庭辯論,檢辯雙方針對沒收金額該怎麼計算激戰,互不退讓,全案7月14日宣判。
檢方指控,已故法國軍火商在臺代表汪傳浦,與時任海軍上校的郭力恆合作,推銷國軍採購法國拉法葉艦,法方浮報價格,讓汪與郭均分回扣;郭遭依收取回扣罪判刑15年,併科罰金2億元,已服刑期滿出獄。
案發後,汪滯留海外遭北院通緝,2015年死亡後,北院判決公訴不受理;2016年7月1日沒收制度施行後,檢方聲請沒收汪在瑞士的帳戶款項,2017年北院裁準沒收汪家9億多美元。
隔年,高院裁定沒收本金及孳息共9億5332萬多美元,2019年最高法院裁定,就檢方聲請沒收的本金3億1253萬9913美元部分駁回抗告確定;另本金1億7465萬2895美元及孳息,共近6億美元部分,發回高院更裁。
高院更一審昨開庭,檢察官主張郭雖因另案遭收押,但不改變他與汪的共犯事實,汪收的錢,始終都是拉法葉艦弊案回扣,尚未沒收的6億多美元,是汪和郭共犯貪污罪的所得。
但汪家律師反駁,若要指控郭與汪共同收回扣,檢方舉證要清楚,別爲了追錢而賠了司法信譽。案子打了20多年,若檢方還是堅持立場,訴訟可能要再打下去。不過律師也表示,汪家願意討論及協商,但檢方認爲本案與民事案不同,不適合調解,執行過程雙方仍可討論。
此外,瑞士聯邦法院今年2月4日公佈將拉法葉案佣金在汪傳浦家族帳戶中的2.6億美元,資金至今尚未匯回,近日傳出恐將生變,法務部長蔡清祥昨天否認生變之說,他表示,因爲整個法律程序還沒到最後終結,還會繼續跟瑞士司法單位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