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條文修正草案有3重點 增訂刑事責任
勞委會通過勞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勞委會表示,將送行政院審議,再送立法院,由於還有簽呈等行政流程,基本上會越快越好。勞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有3重點,包括勞工債權優先問題、企業退休準備金提撥情況、增訂刑事責任。
勞基法規定,僱主積欠勞工的薪資可由墊償基金代墊六個月,至於資遣費和退休金則只能由勞工自行提告追討。勞委會條件處處長劉傳名錶示,爲確保勞工債權,此次在勞動基準法中修正幾個重點,其包括針對勞工債權優先的問題,爲確保積欠工資,還有資遣費退休金等問題,勞工債權和擔保物權的部分,並列同一順位。
其次是針對近來爆發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不足的情況,勞委會也修正勞動基金準第56條第2項,未來會讓企業檢視有多少符合退休資格的員工,按照人數一次來做好足額提撥的動作。
同時,也通過「大統條款」勞基法修正草案,未來僱主必須在年底前結算勞退舊制勞工退休金專戶的金額,金額須夠支付明年退休員工的薪水,若僱主被查到沒提撥,勸說後又不提,將罰九至四十五萬元。
此外,勞動基準法實施以來,對於退休準備金提撥不足而導致勞工領不到退休金或資遣費,也增加了刑罰,將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45萬元以下罰金,希望有效遏止不法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