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鎖超市綠豆、燕麥片不符規定!北市蔬果抽驗「9件農藥超標」
▲明德素食園小黃瓜檢出殺蟲劑超標。(圖/北市衛生局提供,下同)
臺北市衛生局今公佈生鮮蔬果抽驗結果,檢驗結果9件不符合規定,上榜名單包括連鎖超市和知名餐廳,不符規定產品有「綠豆」1件檢出3項殘留農藥,「燕麥片」、「豌豆」各1件檢出2項殘留農藥不符規定、「豇豆」、「小黃瓜」、「芥藍」、「西芹」、「大陸妹萵苣」、「葡萄」各1件檢出1項殘留農藥不符「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規定。
食藥科科長陳怡婷表示,109年10月共計抽驗49件蔬果產品,其中知名店家包括全聯士林芝山店的「綠豆」被檢出殺蟲劑Clothianidin可尼丁0.06ppm(標準0.02ppm以下)殺蟲劑Fipronil 芬普尼0.004ppm、Fipronil-sulfone芬普尼代謝物0.002ppm(標準:0.001ppm以下)殺蟲劑Thiamethoxam賽速安0.20ppm(標準:0.02ppm)。
另外,三商家購美廉社士林士東店的「廣吉特級燕麥片」檢出殺草劑Glyphosate嘉磷塞0.3ppm(標準不得檢出)生長調節劑Chlormequat克美素 1.04ppm(標準不得檢出),明德素食園三總店「芥藍」被檢出殺蟲劑Profenophos布飛鬆 2.6ppm(標準1.0ppm以下)、小黃瓜檢出殺蟲劑Chlorpyrifos陶斯鬆0.02ppm(標準0.01ppm以下)。
▲明德素食園「芥藍」被檢出殺蟲劑Profenophos布飛鬆超標。
根據殘留農藥含量超過「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者,系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規定,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可處分責任業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若無法交代來源,則依同法第47條可處分販售業者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針對不符規定產品,臺北市衛生局已命抽驗地點下架不得販售,並移請來源所轄衛生局及農政單位溯源處辦並輔導農民正確田間施藥,另已通知臺北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依據「臺北市第一、二果菜批發市場供應人申請登記及管理要點」,針對違規供應商停止供應10天,第2次停止供應1個月,第3次廢止供應人資格,並加強進場交易蔬果及不合格產品供應業者查驗。
陳怡婷提醒,民衆優先選購當季蔬果,於食用或烹調蔬果前,先以流動清水沖洗根部或果蒂處,再以水浸泡10-20分鐘,接着用流動的自來水沖洗2至3遍,與烹煮蔬菜時,將鍋蓋打開等方式,來減少及降低農藥的殘留。
▲「廣吉特級燕麥片」檢出殺草劑嘉磷塞0.3ppm。
▲綠豆被檢出三項農藥超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