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童癖誘騙11童拍裸照直播 一審判10年

賴男猥褻兒少案,經臺南地院審理合計11名兒童、少年受害,一審宣判10年。(曹婷婷攝)

從事板模工的30歲賴姓男子戀童癖,猥褻11名兒童、少年拍裸露猥褻照片影片,最小受害者是4年前遭他猥褻拍下體友人6歲女兒,賴男更於2019年至2020年在網路僞裝「高中姐姐」,送遊戲點數道具等,誘迫10名兒少拍攝裸露猥褻照片、影片,臺南地院以賴脅迫、誘使兒少拍攝猥褻行爲電子訊號等13罪,一審判賴男10年。

賴男有吸毒、販毒前科,臺南地檢署去年3月偵辦賴姓毒蟲一起毒品案時,在他的手機電腦發現竟然有不少兒少猥褻照片、影片,指揮警方深入追查。檢警調查,賴男2017年11月中旬受朋友之託照顧友人6歲女兒,卻利用兩人獨處時,對女童猥褻並以手機拍攝,2周後食髓知味,再度以手機拍攝女童裸露下體影片。

賴男魔爪也伸向網路世界,檢警發現他從2019年1月27日至2020年3月25日間,透過網路或手機遊戲「第五人格結識兒童、少年,僞裝成高中大姊姊,以LINE暱稱「小豬豬佩騎」、「老鼠愛大米」聯繫,透過送禮、送道具誘騙兒少拍攝裸露胸部或下體影片、相片

賴男也利用視訊要求兒少裸露胸部、下體或自慰,若對方不願配合或拒絕,就威脅不送手機遊戲點數商品,或威脅要將視訊影片傳給對方雙親同學,甚至到學校找人。

檢方去年10月依涉犯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及加重強制猥褻罪起訴,賴男目前因毒品案在押。臺南地院合議庭審酌,賴男戕害學童身心健康甚鉅,也嚴重敗壞社會善良風俗惡性不輕,也未跟被害人和解與賠償,判10年有期徒刑。據瞭解,該案被害人家屬迄未提出附帶民事賠償,也未到庭表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