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依晨前男友涉性侵混血少女 律師:一點直接證據也沒
女星林依晨前男友鄭家堯被控性侵、猥褻友人13歲幼女,日前士林地檢署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被害人父親另提告民事求償500萬元;士林地院今開庭,鄭家堯請假未現身,其委任律師周武榮表示,全案僅是財務糾紛所衍發,至今都沒有直接證明有性侵害、性行爲證據存在,「起訴內容只有短短几百字、一頁,這樣起訴事實有點牽強」。
周武榮指出,目前爲止並沒有直接證據證明雙方有任何性行爲、性關係或是猥褻,「一點都沒有」,而起訴書事實內容只有短短几百字、一頁,這樣的起訴事實有點牽強,也沒有任何直接證據,只是財務糾紛衍生出來的誤會。
周武榮還提到,鄭家堯曾到調查局經過測謊的程序、也有通過,而今天鄭因父親生病欲請假,但由於鄭在案件曝光後,至今都關機失聯,他沒辦法告知法院並未准假,因此今天由他代表到庭。
根據檢方起訴,鄭家堯因運動嗜好而結識被害人父親,鄭常到對方家中作客;2014年2至4月間,他多次在自宅、少女住處撫摸親吻被害人胸部,甚至要求性交、口交。少女滿14歲後,鄭開車載她到宜蘭礁溪某溫泉酒店,再度發生性行爲,後來父親得知女兒遭友人侵害,除提告外並求償500萬;對此,鄭男雖否認犯行,辯稱未與少女獨處,至於擁抱、親吻等都是國外打招呼方式,仍被檢方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