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秋遠/搶原燒10元優惠徹夜排隊 勞基法可以廢除了

▲10元活動原燒排隊人潮。(圖/橘子狗愛吃糖提供)

文/呂秋遠

這個世界是有成本的,任何事情都一樣。

曾經聽說過一個笑話,比爾蓋茲如果看到地上有一張一百元美鈔,他會不會撿起來?答案是不會。因爲他的「秒薪」大約是二百元,如果彎腰花了一秒,等於花二百元撿起一百元,這時候他不應該做,也不會做。當然,比爾蓋茲後來自己出面澄清這個笑話,他強調,看到一百元美鈔在地上,他當然會撿。

這個笑話其實有兩個經濟學上的概念。首先,他如果花上班的時間鈔票,當然不划算,但是如果是花少上一秒鐘廁所時間撿鈔票,應該可以考慮。畢竟他的時間並不是永遠在計價。就像是我如果用律師時薪來計算跟朋友吃飯聊天的成本,應該立刻(不是很快,是立刻)會沒朋友。其次,這個世界是有機會成本的,做任何事情都一樣。

再來談談油價假設油價明天上漲一角,是否值得爲了一角,而特別開車出門後,大排長龍去加油?從機會成本的角度來看,一定不對。六十公升,大概就是省下六元,但是車輛在靜止時的耗油特地開到加油站的耗油、等候所花的成本,加總後肯定比六元要多。因此,一個理性的人,不會因爲油價上漲一角,而特地在調價浪費時間去排隊,除非,這個人的時間成本太低,二十分鐘低於六元,不論用工作或休閒的時間成本計算都是如此,那麼這個人也太廉價,因爲等於六元就可以買到他二十分鐘的時間。

從這個角度來看,「原燒93硬幣事件」,就可以看出不理性的人究竟有多少。限量政策,造成有些人就會想去排隊,從找出硬幣開始,就已經開始花上時間成本,接着要驅車去排隊,從前一天晚上到第二天餐廳開門,假設是八小時,姑且不論徹夜在外排隊的受苦,八小時,五百六十元,一小時就是七十元。如果有民衆願意徹夜排隊,只爲拿到一小時七十元的待遇,而且還是大夜班,我個人以爲勞動基準法都可以廢除了,因爲只要花六折的成本,就可以請到工人願意在大夜班工作,實在太理想

這是種行銷手法,而配合的人其實沒有計算到機會成本,還有扮演臨時演員角色的酬勞。王品老闆設計了這場行銷遊戲,每家店面的成本不到十萬元(即便連買一送一券的成本都計算),但是成功的讓民衆知道原燒,讓媒體每節新聞都上,創造原燒一位難求的假象,平常買媒體廣告,需要多少錢?而現在有免費的媒體、不思考的民衆,創造原燒大排長龍的印象,連我都爲了他寫了這篇文章,如果這不是行銷高手,誰是行銷高手?

其實,這是最簡單的行銷手法,只可惜,就是有民衆會願意支持。是要說因爲經濟實在太爛,民衆反正時薪七十元也賺不到嗎?還是民衆只是想,有白吃午餐可以吃?

別鬧了,不要錢的最貴。他可是資本家,我們是無產階級啊!

作者呂秋遠,碩博士畢,宇達經貿法律事務所執行合夥律師。以上言論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