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想家燒2億 行政院、文化部被糾正 盛治仁:原估4億
建國百年國慶音樂劇《夢想家》斥資逾2億元,引發社會觀感不佳,讓時任文建會主委的盛治仁請辭,他和總統馬英九、當時閣揆吳敦義先後被民進黨控告,涉嫌內定圖利賴聲川,去年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以查無實證簽結。監察院11日指出,《夢想家》預算由盛治仁決定,缺乏可受公評的評審機制,通過監察委員馬秀如、周陽山提案,糾正行政院、文化部。
監察院指出,夢想家預算由盛治仁訂定,並非經由內部評估所得的金額,文化建設委員會處長、科長與承辦人員都不知道2.2億元如何而來?盛治仁則在接受約詢時表示,當時表演工作坊在臺中勘查場地,在洲際棒球場、臺中棒球場、圓滿劇場等場地做評估時,提出的初估預算更高,「記憶中有4億多和3億多的預算,後來的預算是我決定的上限。」
糾正案文指出《夢想家》缺失如下:一、建國一百年慶典活動,百年首見,無前例可參,且涉及機關衆多,對如此重要及繁雜的慶典活動計劃,行政院未能積極協調、審議活動計劃,遲至99年6月24日才核備「中華民國開國一百週年慶系列活動計劃」,距百年慶典開始不足7個月,距暖身之99年國慶活動更不足4個月,嚴重影響後續各項慶祝活動規劃與執行,顯有未當。
二、行政院辦理國家百年慶典活動,雖成立行政院推動小組,但未能成功統合各部會,部會分工不良、勞逸不均,部分部會消極以對,致十大主題活動的規劃及執行,全由文建會第三處協同建國一百年基金會(建百基金會)辦理。該會雖勇於承擔,但未衡酌自身能力,致承辦人員及建百基金會相關成員承擔過重的責任,工作壓力過高,影響國人對國慶晚會「夢想家」及其他百年慶祝活動品質的評價,嚴重衝擊政府整體形象。
三、建百基金會擔負協助建國一百年慶祝活動規劃與執行責任,但首任執行長蔡詩萍就任未滿3個月,即遭更替,改由文建會主委盛治仁兼任。文建會主委兼任建百基金會執行長,雖可縮短行政流程,提高效率,但卻產生民間基金會反向指揮政府機關的現象,導致執行、監督權責混淆,內部控管機制繫於負責人1人,並增加執行風險。外界變數一旦加劇,執行績效不彰程度即劇增,再加上溝通不良,誤會難釋,政府機關喪失威信。
四、國慶晚會爲求突破性精彩效果,採特別規格的設計規劃,然因國內演出工作者自身業務負擔與工作時程安排,無法充分配合,承接國慶晚會演出意願不足,導致原規劃的多元內容大型晚會,不得不調整爲搖滾音樂劇;文建會未能詳細評估活動型態改變,對場地及預算所產生的重大影響,且缺乏成本意識,導致國慶晚會「夢想家」音樂劇,在聲光設備不足的條件下,勉強舉辦,不僅耗費超高額經費,且績效不彰。
五、文建會辦理建國一百年主題活動,所需經費由該會主委提出,缺乏公平、公開、可受公評的評審機制,該會未能評估經費額度的合理性,行政院又貿然覈准;該會擔負文化藝術活動推廣責任,國慶晚會投入過多的資源,實爲資源誤置,又造成後續監督的困難,及執行公務員的沉重負荷。
六、文建會未經行政院覈定建國一百年慶典活動計劃,即先行指定廠商擔任建國一百年慶典活動的審查委員,未能迴避利益衝突。
七、文建會未能掌控國慶晚會「夢想家」音樂劇的辦理時程,一再變更標案的劃分方式,延誤標案進行時程,致100年9月20日距百年國慶晚會表演僅20天,標案仍在進行開標及簽約,損及標案成本的訪價分析與控制時程,徒增慶祝活動順利完成的風險,有重大違失。
八、文建會對舞臺機械及自動控制系統的專業知識掌握不足,對廠商提供設備的取得方式,究竟是購入或租賃,也無所悉,又欠缺審查價格是否合理的評估能力,僅考慮提升國內劇場的技術水準,卻未在契約條款中,約定設備是否應予買斷;音樂劇演出完畢後,設備及設施任由廠商回收、變賣,實有違失。
【影片】2011國慶晚會搖滾音樂劇《夢想家》part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