釀新北市府官員墜樓亡 晶鑽建設負責人涉行賄二審判決出爐

晶鑽建設行賄案,李嘉詳二審仍判1年6月。(本報資料照片)

因前新北市地政局副局長王聖文墜樓死亡而受社會矚目的晶鑽弊案,臺灣高等法院二審駁回上訴,維持新北地方法院一審認定,依貪污罪、行賄等罪將業者李嘉詳、李勝輝各判刑1年6月、6月徒刑。可上訴。

晶鑽建設負責人李嘉詳疑與新北地政局副局長王聖文有不尋常金錢往來,王聖文也遭檢舉在塭仔圳重劃區開發案收受李的佣金,2017年檢廉前往王聖文位於桃園住處搜索後,王下午藉故支開妻子,並留下「我沒有拿錢」遺書後從住處跳樓輕生,檢方也以王聖文死亡,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