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病患求流產竟遭狼醫手術檯上性侵 改輕判3年10月

桃園狼醫林勤人性侵案,二審改輕判3年10月。(資料照/記者沈繼昌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桃園市中壢區「林勤人婦產科診所」醫師林勤人(62歲),2018年4月間印尼籍女移工進行引產手術時,趁機加重麻醉劑用量,在手術檯性侵因藥物昏迷的女病患過程經醫師孃在診間裝設針孔攝影機全部拍下,因而爆發。一審林男判刑5年,案經上訴,高等法院20日二審改將他判刑3年10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當時30歲的印尼女移工小雅化名),先前就曾到林男的診所治療婦科疾病2、3次,直到2018年4月28日上午,因爲分泌物過多的問題求診時,醫師拿出驗孕棒檢驗結果,發現小雅懷孕。小雅因在臺工作賺錢,怕懷孕後被遣返,因此決定墮胎,簽訂人工流產手術同意書

林男隨即找女兒助手,讓小雅躺上手術檯,另外由林男爲小雅打麻醉針,林男施打麻醉藥劑etomidate(安得力多靜脈注射液),等麻醉藥發揮藥效後,小雅失去意識昏睡。林男就褪去小雅的褲子,先用嘴巴舔舐小雅的陰部,之後林男又褪去自己的褲子,性侵得逞。小雅在過程中,完全沒有反應

全案因林男的妻子懷疑丈夫不忠,在手術室裝設針孔攝影機,結果將丈夫的惡行全都錄下;林妻幾經思考後,決定揭發丈夫的惡行,報警處理,全案爆發。檢警偵辦後,依照施用藥劑的「加重強制性交罪」,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審理時,林男坦承不諱,合議庭法官認爲,林男確實對小雅施用藥劑,使之陷入昏迷而性侵;但起因乃因小雅需要進行引產手術,所以小雅纔會接受施打藥劑,她自己對陷入昏迷的狀況也有預見。一審法院因此改認定林男犯「乘機交罪」,考量他的犯行不僅未尊重病患之性自主權,更破壞醫病關係,未以專業醫療知識替小雅進行手術,反而係爲逞一己之私慾,利用小雅之狀態對其爲性交行爲,違反身爲醫生之專業醫德;但因雙方達成和解,一審將他判刑5年。

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於20日宣判高院仍認定他犯「乘機性交罪」,但考量他已經賠償小雅200萬元、達成和解,小雅表明不願追訴,高院因此認定林男頗有悔意,又無前科,因此減輕刑度改判3年10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