歧視、拒保身障者!金管會已開出420萬罰金 7壽險受罰

▲已7家壽險因對身障者不公挨吞罰單。(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依旻/臺北報導

自去年12月至今年,短短兩個月,金管會已針對身心障礙者遭不公平對待,對新光產、明臺產、遠雄人壽、臺銀人壽、合庫人壽、第一產險臺灣人壽等7家壽險公司,開出約420萬元罰鍰。

金管會去年12月曾公佈,近5年保險業對身心障礙者不公平待遇案件達5起,受罰對象分別是新光產險、明臺產險、遠雄人壽、臺銀人壽及合庫人壽,各開出新臺幣60萬元罰單,累計300萬元罰鍰。

今年1月,第一產險也因對身心障礙者不公挨吞60萬罰單;第一產險違規事由分別是,第一,對身心障礙者投保額度限制;第二,電腦化作業內控與辦理客戶申訴有疏失;第三,醫療康健修正不保證續保條款;第四,透過保經代送交客戶卻沒有確實清點及簽收。

才過兩天,又有一家壽險公司因對身障人士有不公平的待遇挨罰,金管會昨日核處中國信託金控(2891)旗下臺灣人壽180元罰金,其中,光是拒保身障者,就吃了60萬罰單。

依保險業招攬及覈保理賠辦法相關規定,金管會已強調,保險業不得僅因被保險人爲身心障礙者而有不公平待遇,若僅因申請人身心障礙身份,予以不當加費或拒保,將依法處以罰鍰或糾正,可處60萬元至1200萬元。

身心障礙者若遭遇保險公司僅以「身心障礙」爲理由拒絕投保申請,或遭保險業務員拒絕受理、拒絕協助送件或勸退,可透過金管會、產壽險公會及各保險公司申訴管道,提出申訴,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