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油含超高風險致癌物「苯」 環署明年1月起加嚴排放標準

環署表示,汽、柴油經過燃燒後會排放多種有害物質。(圖/記者姜國輝攝)

記者許展溢臺北報導

汽油經燃燒揮發出的污染物,其中一種「苯」毒性最高,長期接觸致癌風險大增,環保署經查發現,苯濃度暴露在現有的環境,致癌風險還是高於標準值百萬分之一,因此修法加嚴用油的苯濃度上限爲0.8%,明年1月起開始加嚴。

環署表示,汽、柴油經過燃燒後,會排放氧化物(NOx)、硫氧化物(SOx)、碳氫化合物(HC)等多種有害物質,造成臭味酸雨煙霧問題,目前世界各國正對移動污染源燃油成分逐漸加嚴管制。其中,汽油含有150種以上化學物質油氣散發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是讓空氣臭氧生成的關鍵化合物,其中「苯」的揮發性最大,只要在空氣中暴露後容易擴散,人體長期接觸會對血液造成極大傷害,嚴重恐會導致再生不良貧血白血病疾病。環署說明,這次草案修正重點包括,法規名稱修正爲「移動污染源燃料成分管制標準」、修訂汽油的苯含量最大值加嚴至0.8 %、柴油的多環芳香烴含量最大值加嚴至8 %、增訂船舶燃油硫含量管制標準爲0.5 %及增訂航空燃油硫含量最大值爲0.2 %。

另外,環署指出,經市場調查現行營建工地施工機具農業機具等使用的油品,仍屬目前管制汽、柴油的範疇,不另行增訂,但適用現行汽、柴油管制標準,另增訂船舶燃油及航空燃油的成分管制規範,以減少對人體的健康危害與空氣污染。

環保署表示,「移動污染源燃料成分管制標準」預計在明年1月1日發佈施行,相關管制對象,應及早執行燃料成分加嚴的因應作業,爲移動污染源燃料成分管制預作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