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櫃林森店大火釀6死 董事長練臺生一審無罪…北檢將再研議是否提起上訴

錢櫃臺北林森店2020年4月發生火災造成6人死亡、72人受傷,董事長練臺生被起訴多項罪名,但練作無罪答辯;臺北地方法院今天上午宣判,練臺生獲判無罪,判決理由說,錢櫃的業務屬分層負責,練因此並不涉及刑責。臺北地檢署表示,待收到判決後,再行研議是否提起上訴。

合議庭判決理由說,練臺生爲迪廣公司董事長,已依法設置、維護消防安全設備,且基於公司分層負責之理由,練不對錢櫃林森店內之消防安全事務負責,從而,練臺生並不負消防法、職業安全衛生法、刑法過失致人於死、過失致傷的刑責,應對練爲無罪之諭知。

錢櫃臺北林森店火災檢方起訴練臺生、林森店店經理翁珮雯、日班副理張惠純、林森店高級襄理陳思宏、謝勇奎、錢櫃工程師黃思銘、九康工程行負責人王聖傑、迪廣公司8名自然人與法人,被告罪名是放火、過失致死、過失傷害及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等。

合議庭今天一審宣判,練臺生、陳思宏、謝勇奎判決不受理及無罪;翁珮雯判決1年2月,緩刑4年;張惠純判決1年,緩刑4年;黃思銘判決2年,緩刑4年;王聖傑判決3年;迪廣公司科罰金30萬元。本案可上訴。

錢櫃林森店2020年2月起,進行增設電梯工程,當時,疫情衝擊業績,練臺生與幹部討論後,決定一邊施工一邊營業;2020年4月26日,王聖傑將儀器充電引發火災,店內消防設備未起作用造成重大傷亡。

北檢表示,待收到判決後,再行研議是否提起上訴。

錢櫃轉投資迪廣公司董事長練臺生。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