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森錢櫃KTV大火釀6死67傷!負責人練臺生竟判無罪
造成6死67人傷的錢櫃臺北林森店大火案,檢方依過失致死等罪起訴錢櫃董事長練臺生(如圖)等人,臺北地方法院15日宣判。(本報資料照片)
2020年錢櫃KTV臺北林森店大火案,檢方指控錢櫃KTV負責人練臺生等人,一邊營業一邊施工又沒落實防火防護,導致6死67人受傷,依違反《消防法》等罪起訴,臺北地方法院15日判決練臺生無罪。檢可上訴。
錢櫃林森店2020年2月起,進行增設電梯工程,當時疫情衝擊業績 ,練臺生與幹部討論決定邊施工邊營業,卻未落實消防防護計劃,同年4月26日承包商王聖傑將儀器充電引發火災,店內消防設備未起作用造成6死67傷重大傷亡。
臺北地檢署2022年1月依違反《消防法》等罪,起訴錢櫃KTV負責人練臺生、林森店經理翁珮雯、副理張惠純、襄理陳思宏、謝勇奎、工程師黃思銘及工程行負責人王聖傑與錢櫃轉投資的迪廣公司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