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櫃林森店大火釀6死 檢指控「練臺生要求儘速竣工」
錢櫃林森店大火害死6命,練臺生遭指控要求儘速竣工。圖爲練臺生。(本報資料照片)
錢櫃林森店3年前大火致6人死亡67人受傷,董事長練臺生等人遭起訴,臺北地方法院8日傳訊證人、同案被告負責電梯加裝工程監工的黃思銘,檢方指黃在監工日報表上記錄,練臺生到現場瞭解施工進度,練提出加快施工進度的指示,黃證稱只是依實際情形而記載。
2020年2月起錢櫃林森店進行增設電梯工程,當時因疫情衝擊業績,練臺生與幹部討論後決定邊施工邊營業,卻未落實消防防護計劃,同年4月26日承包商王聖傑將儀器充電引發火災,由於店內現場消防設備未起作用,造成重大傷亡,
練臺生等7人在2020月10月8日被依違反《消防法》等罪起訴,本案證人很多,臺北地院已從今年10月4日開始審理庭,到11月22日每週三全天密集審理,8日法官傳訊錢櫃工程師黃思銘。
檢察官在法庭上提示證據指出,2020年3月6日,黃思銘在監工日報表上的「工地重要事項備註欄」,記錄當天練臺生曾視察林森店大樓,且口頭指示施工,同年4月16日又記錄練臺生到現場瞭解施工進度,練提出加快施工進度的指示。黃思銘作證說,施工期間會每日以電子郵件寄監工日報表給幾名主管,這都是依實際情形而記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