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防沉迷”多了一道保護網

6月1日起,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開始實施,這是中國未成年人保護領域的一件大事。修訂後的未成年人保護法順應社會需要,做了一系列重大修改,將原法條文從72條增加到132條,文字數從6000多字增加到1.6萬多字。

此次修訂,一大亮點是增加“網絡保護”專章。隨着互聯網尤其是移動互聯網的普及,未成年人已經成爲重要的使用羣體,未成年人的思維觀念、行爲方式價值取向等受網絡影響日益加深。但互聯網內容良莠不齊,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容易受到侵害。雖然已經有民法典網絡安全法等法律法規,但作爲未成年人保護的專門法律,設置“網絡保護”專章,有着更加特殊的意義

上線下共同保護未成年人。過去主要是對未成年人在現實世界的保護,這是受時代影響而形成的。伴隨着互聯網時代的到來,未成年人面臨着個人信息泄露、網絡沉迷、網絡欺凌等諸多亂象,而自身又無法有效保護自己。網絡的特殊性打破了原有的各方責任邊界。因此,修訂未成年人保護法成爲必然。在修訂過程中,注重對未成年人的網絡保護,設立專章,更體現了國家保護未成年人不受網絡侵害的決心。國家、社會、學校家庭等責任主體,共同形成了一張未成年人的保護網,線上線下聯動,護衛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各個主體齊抓共管。對未成年人的網絡保護,不單是某一方的責任,也不是某一方能夠獨立完成的。過去,遇到網絡上發生的侵害未成年人事件時,總是出現各方無從着手的問題。各方都可以管,最後可能都管不全,解決不了根本問題。因此,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了國家、企業、社會、學校和家庭等各方主體在網絡保護中的責任,誰也不能逃避,各負其責,齊抓共管。同時,各負其責並不是相互孤立,而是相伴相生、彼此關聯,整體性地構建未成年人網絡保護體系

發展與保護有機統一風險不等於傷害,做好網絡保護也不能因噎廢食,讓未成年人遠離網絡。現在的未成年人可以說是互聯網的“原住民”,從出生起互聯網就伴隨着他們,未來互聯網將會對他們的工作、學習和生活產生更加深刻的影響。在未成年人保護法中專設“網絡保護”一章,不是爲了限制未成年人使用互聯網,而是在正確的軌道範圍合理使用,發揮互聯網對未成年人的促進作用,限制其負面影響。例如,鼓勵和支持有利於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網絡內容的創作傳播;在網絡沉迷防治方面,沒有“一刀切”,而是規定由不同行業的網絡服務提供者針對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務設置相應的時間管理權限管理、消費管理等功能

此次修訂未成年人保護法,迴應了互聯網時代如何保護青少年的社會關切,“網絡保護”專章更是細化措施、明確了責任,未成年人的成長多了一道保護網。法律實施在即,期待各方依據法律切實承擔起相應責任,讓未成年人健康快樂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