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體談:給越野跑運動明確一個“監護人”
馬拉松與越野跑是全然不同的兩種運動項目。引發廣泛關注的“黃河石林山地馬拉松百公里越野賽”,是一場不折不扣的越野賽,而非大衆熟知的馬拉松。
馬拉松,狹義概念是指42.195公里的路跑運動,而廣義概念是距離不等、競技與大衆健身兼具的城市運動。越野跑,是在所有開放的自然環境下進行的長距離跑步、徒步等運動,主要包括越野賽、山地跑、山徑越野、雪地越野等。
二者同屬於舶來品、極限運動,不過差別非常顯著。與馬拉松賽相比,越野賽的環境更復雜,客觀救援難度更大,因此對其組織與保障的要求會更多,對選手個人的綜合素質要求也更高。比如,攜帶強制裝備,具備急救技能、方向辨識等基本生存知識和技能,能經受參賽過程中獨自行進、熬夜抗壓等心理方面的考驗。即使同樣是越野賽,隨着比賽屬地的變化、海拔高低的起伏,環境氣候瞬息萬變,路面難度難以估量,各越野賽之間的差異也可以說是雲泥之別。
更重要的是,馬拉松賽事明確歸中國田協監管,而越野跑的監管尚不明晰,基本處於野蠻生長的態勢。這是一個亟待高度重視並解決的深層次問題。
越野賽參加門檻、舉辦成本相對較高,一直處於相對小衆的層面,行業規範更多靠的是自律、自覺,賽事的“小、散、亂”問題相對突出。除此之外,越野賽涉及景區、山野、灘塗等,既可以屬地管理,也可行業垂直管理;既涉及文化體育旅遊部門,也與生態環境園林等相關。表面上,誰都可以管,但事實上誰都沒管。
不得不承認,越野賽並非處於監管真空,登協田協還是有相應的規範指南、制度和標準。但是,當沒有統一的規範條例和明確的監管部門時,越野賽如何接受監管,監管是否具有強制性,規章制度能否一一落實,全都成了問號。
越野跑就像一個吃百家飯的孩子,如果有出息了,大家都爭相邀功;一旦生病、出事了,各家都表示,“這不是我家的娃”。從實際情況看,當需要旅遊營銷、文化宣傳、形象展示、內需拉動時,越野跑是座上賓。而出了問題,我們才發現越野跑竟然沒有“監護人”。
誰纔是越野跑的“監護人”?只有明確了監護人,後續的培養、教育、監護、指導等職責才能一一承擔起來。
此次“黃河石林山地馬拉松百公里越野賽”爲整個體育行業敲響了警鐘。對越野跑,絕不能再放任自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