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不當飲宴!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石木欽辭職下臺
司法界爆發重大丑聞,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石木欽,被政風單位查出,疑似在最高法院庭長、臺灣高等法院院長任內,接受不當飲宴、與當事人過從甚密,涉嫌違反法官倫理規範等行爲,他已經自行請辭公懲會委員長職務,司法院十七日將召開「人事審議委員會」討論他的不當行爲是否懲處。
石木親自請辭職後,成爲我國司法史上,首位因違反行政倫理而下臺的公懲會委員長。由於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掌管全國公務員行政究責,委員長竟因行政倫理問題而下臺,格外諷刺。
石木欽是司法官學院15期結業,曾任臺南地檢署檢察官、臺南地方法院法官與庭長、最高法院法官與庭長、臺灣高等法院院長,資歷完整。
司法院發佈聲明指出,石木欽於1997年7月22日起至2014年6年20日之期間(分別擔任最高法院法官、庭長、臺灣高等法院院長),涉嫌爲其翁姓友人就訴訟案件提供法律意見,於相關案件系屬中,與之多次宴飲及不當往來,嚴重違反法官倫理,傷害司法形象,也讓絕大多數兢兢業業於崗位上的法官聲譽,連帶受累。
此外,臺北地檢署也接獲檢舉,並在4年前立案調查石木欽,經過清查後,發現他與多名資深法官熟稔,並多次在中南部接受案件當事人邀請的不當飲宴。但因查無對價關係,另有些行爲已經超過追訴時效,檢方最後對石木欽涉案部分簽結。
不過仍有知情人士看不下去,對監察院提出檢舉。司法院接獲通報後,已經決定在17日召開「人事審議委員會」,討論石木欽的不當行爲是否懲處。而石木欽也在收到通知後,自行請辭,目前仍未針對此事迴應。石木欽一向被視爲與親綠的法官,他在高院院長卸任,轉任公懲會委員長後,公懲會做出許多改變,包含對前中研院長翁啓惠懲戒,並在臺大校長管中閔懲戒案中,破天荒公開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