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假消息遭收押!「新店煙火哥」報復車禍對象 狂發假確診傳單

記者劉昌鬆、陳羿妏/臺北報導

新店煙火哥」33歲邱姓男子因先前與藍姓女子車禍賠償糾紛,多次跑到藍女位在新店的社區附近施放煙火報復,不料,他在17日還製作藍女確診不就醫的「假消息傳單」,民衆見狀立即報警警方查證確認爲假消息,訊後將邱男移送臺北地檢署偵辦,檢方20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而這也是首例假消息遭收押的案例

▲邱男移送畫面。(圖/記者陳雕文翻攝)

回顧整起事件經過,邱男2018年跟女友宜蘭梅花遊玩時,騎乘遊園電動車時不慎撞到前方的藍女,而邱男與女友當下就帶人送醫,並於事後包了3600元的紅包,展現誠意想和解,惟藍女又索討6萬元,讓邱男認爲自己被敲詐,便跑去藍女所住的社區旁放煙火宣泄情緒,事後藍女也不甘示弱提告。根據新店警分局表示,邱男過去已被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函送8次,每次簡易庭裁罰約1萬6000元,之前消防局也有開過2張3萬元罰單,前前後後罰金超過18萬。

然而,邱男即便繳納罰金給國庫,仍是不放過藍女,今年5月17日他竟在新店區中興路沿途發放傳單指稱「藍女確診不就醫」,民衆拾獲後察覺有異,立即向警方報案。警方查證,該傳單內容爲假訊息,且涉嫌公佈他人個資,訊後將邱男依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個人資料保護法》以及恐嚇、妨礙名譽罪嫌移送臺北地檢署偵辦,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法院20日審理後裁定收押。

▲邱男沿路發放藍女確診假消息傳單。(圖/記者陳雕文翻攝)

對此,臺北地檢署也表示,20日成立「疫情期間查緝假訊息犯罪專責小組」,已由檢察長指派主任檢察官2名及檢察官12名成立專責小組,劃分責任區以迅速即時掌握散播假訊息情資,從嚴從速查緝散播有關疫情假訊息之刑事案件,以遏止假訊息擴散,因而造成民衆之恐慌及社會不安。

另外,臺北地檢署呼籲,對於恣意散播有關傳染病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造成社會不安、民衆恐慌搶購等足生損害於公衆或他人之情事,將透過已啓動之查緝民生犯罪聯繫平臺,主動與警政消費者保護、公平交易移民署等相關主管權責機關密切聯繫,積極配合各地稽查狀況,對散播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衆或他人者,最重可處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300萬元以下罰金,將依法從嚴從速查緝;若有涉及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等,將交由警方依法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