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握老伴贈房遺囑卻被繼子趕出家門,七旬老人討房十年終獲賠
(原標題:手握老伴贈房遺囑卻被繼子趕出家門,七旬老人討房十年終獲賠)
範老太的再婚老伴兒去世前立下遺囑將房產留給她一人,但繼子女們不僅不認可遺囑,還霸佔了房子,將範老太掃地出門。從此,範老太開始了長達十年的討房之路。記者近日獲悉,在法律援助律師的幫助下,這起跨越十年的房產糾紛終於解決,範老太不僅要回了房子,還拿到了房子被佔用多年的損失費28萬餘元。
手握老伴贈房遺囑 卻被繼子趕出家門
今年72歲的範老太2005年與張大爺登記結婚,成爲再婚夫妻。兩人感情不錯,生活相互扶持。後來,張大爺患上癌症,去世前,他在律師的見證下訂立了書面遺囑,將自己名下一套40平米的房產留給範老太。
張大爺去世後,他的子女們根本不認可這份遺囑,認爲父親不可能不想着子女,卻把房子留給範老太。張大爺的大兒子一家還直接搬進了這處房子,不讓範老太進門。
無奈之下,範老太將繼子女們告上法庭。這起遺產繼承糾紛從一審到二審再到再審打了兩年多,法院最終判定範老太合法繼承涉案房產,是房屋的所有權人。
可判決生效後,張大爺的大兒子仍然霸佔房子,拒不騰房。範老太有家不能回,只好再次提起訴訟,要求對方騰房。2017年,經法院強制執行後,範老太終於要回了屬於自己的房產。此時,這套房子已經被霸佔7年之久。
拿回房產後,範老太第三次起訴,要求大兒子一家承擔佔用房屋7年的使用費、物業費及非法佔用房屋造成房屋損壞的修繕費用等。爲了打這場官司,範老太向海澱區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北京銘達律師事務所被指派承辦該案,由胡振標律師具體辦理。
律師調查取證 索要房屋使用費
胡律師接手案件後,迅速開展閱卷工作,約見老人瞭解案情,制定代理方案,蒐集相關證據。胡律師認爲,範老太作爲房屋的所有權人,依法對房屋享有佔用、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老張大兒子一家非法佔用房屋,應當向範老太支付房屋使用費、物業費等。
不過,胡律師還發現,老張大兒子自稱已經離婚,涉案房屋由他一人居住,而他名下沒有任何財產。也就是說,即使範老太拿到了勝訴判決,因爲對方名下沒有財產,範老太很可能拿不到賠償。
爲了查明真相,胡律師向法院申請警方調查取證。經調查,涉案房屋實際居住者是三個人,而非老張大兒子一人。有了此項證據,律師就能將大兒子一家三口列爲被告,讓日後的執行工作有了保障。
胡律師還到中介機構調取數據,根據相同年份、地段、戶型的房屋租金價格,計算出了涉案房屋被佔用7年的使用費用。一審開庭時,胡律師充分發表意見,法庭認可律師提交的證據,最終判決老張大兒子一家敗訴,賠償範老太房屋各項使用費用共計28萬餘元。
今年7月,老張大兒子一家經法院強制執行支付了全部費用。至此,範老太長達十年的討房路總算走到了終點。事後,範老太送上了題爲“頌法依法 嚴於律己”的匾額,對法律援助中心和法律援助律師表示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