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醜聞 涉案人員財產應徹查
司法醜聞案,民衆黨團總召賴香伶(右)、副總召張其祿(左)19日要求法務部跟司法院,3個月內公開調查結果。(王英豪攝)
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爆與富商翁茂鐘不當往來,扯出重大司法醜聞。民衆黨團昨痛批,法務部跟司法部調查荒腔走板,要求徹查自清外,並在3個月內公開調查結果。時力表示,司法院「533原則」已淪法界笑柄,涉案司法人員財產應全面清查,一個月內公佈報告。
發起調查的監委王美玉說石木欽案只是冰山一角,未來待行政院、司法院回覆調查報告與證據,她與監委高涌誠、調查官研究後,將提出核籤意見,再送司法及獄政委員會討論。
據悉,因此案涉多名法官與檢調人員,若確定進一步詳查,將來可能採分組續查,成爲監院少數團隊合作模式集體調查;若查有違失,監院將進一步彈劾,屆時將由懲戒法院認定有無必要撤職或免職,至於懲戒時效界定,由監院及懲戒法院處理,司法院與法務部不能越俎代庖。
捲入富商翁茂鍾「百官行述」醜聞案的司法檢調官員名單中,司法院認定20名法官違失,法務部則認定檢察體系11人、調查局9人,合計40名現、前任司法人員捲入風暴。
民衆黨團總召賴香伶批,司法體系荒腔走板,調查中僅用「飲宴應酬5次、收受餽贈3次、收3次襯衫」輕輕帶過,「533」密碼難道符合政風規範和廉政法規?民衆黨團副總召張其祿質疑,究竟標準誰訂,或這是司法界傳統陋習?
曾任花蓮地檢署檢察長的高檢署檢察官黃和村、現任北檢檢察長周章欽,及曾任高檢署檢察長與檢察官的律師陳守煌、楊榮宗等人喊冤,雖曾5次以上收受翁茂鍾襯衫,但與翁無私人往來。不具名監委說,若基於公務禮貌往來且金額不高,監院也可還原事實,讓他們不再被流言流語困擾,由監院替他們背書,甚至希望詢問翁茂鍾本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