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商注意!臺版肥咖要資訊交換 第一波上路可能有這六國

財政部。(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賴亭羽臺北報導

稅捐稽徵修正案、又稱爲臺版肥條款(FATCA)已於5月26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於昨(29日)表示,第一波上路名單,包括與國人往來密切的新加坡日本越南,以及華人經常移民居留的加拿大澳洲紐西蘭臺商、高資產人士應注意海外資產曝光稅務合規風險

此次稅捐稽徵法第5條之1,授權財政部基於互惠原則,與外國政府國際組織,商訂稅務用途資訊交換及相互提供其他稅務協助的條約或協定,報經行政院覈准後,以外交換文方式執行,可交換的內容包含財產、所得、營業納稅金融帳戶或其他稅務資訊個案自動及自發資訊交換。

同時,也增訂了稅捐稽徵法第46條之1,若應配合提供資訊的機關機構團體事業個人妨礙或拒絕調查,可處3千元至30萬元罰鍰;金融機構若未依規定進行金融帳戶盡職審查(KYC)或其他審查者,則處以20萬至1千萬元高額罰鍰。

安永會計師林志翔表示,國人普遍透過註冊於英屬維京羣島薩摩亞開曼公司進行海外投資,由於這些國家已承諾實施金融帳戶自動訊息交換,財政部應該也會積極與這些國家簽訂資訊交換協定,臺商以及高資產人士應更加註意。

林志翔特別提醒,雖說此次稅捐稽徵法修正特別排除中國大陸香港澳門地區,但因接下來陸委會將推動兩岸關係條例、港澳關係條例修正,並賦與資訊交換法源,建議高資產人士不要因爲短期排除了中國大陸、香港及澳門地區而掉以輕心,仍應該及早準備因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