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證促和解實現“最優解”

天剛亮,一位中年女子就帶着她剛滿四歲的女兒,專程河北省泊頭市趕到滄州市檢察院。

一見到辦案檢察官,女人就語氣激動地說:“爲我們的事兒你們真是費心了!對方已經按照和解協議把錢打到了我的卡上……”“這樣的結果是我們大家都期盼的。願你徹底打開心結,好好生活……”

這是不久前發生在滄州市檢察院的一幕。這位中年女子是高某。幾年前,因爲一場交通事故,她不但痛失愛人,還被捲入一場不當得利糾紛中。多年來,官司纏身讓她身心俱疲。是檢察機關巧用聽證促和解機制,成功化解了矛盾糾紛,讓她擺脫了煩惱,得到了自己期盼已久的結果。

失了親人輸了官司,向檢察院求助

2016年的一天,楊某駕駛左某所有並掛靠在某公司名下貨車上路。行駛途中,因方向失控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楊某死亡、左某受傷的嚴重後果。

經交警認定,楊某負事故主要責任。事故發生後,某公司、車主左某一方與楊某的妻子高某簽訂了賠償協議,約定由該公司、車主一方賠償高某一家110餘萬元,同時本事故產生的保險金賠付歸公司與車主所有。

協議實際履行後,高某卻發現,車主實際獲取的保險公司賠付金高於其實際收到的賠付額,遂起訴至法院,請求公司、車主返還不當得利。

法院經審理認爲,有證據證明事故發生後高某數次配合公司進行保險理賠,且未提出任何異議,其提供的證據不足以證實其主張,歷經一審、二審和再審,法院均未支持高某一方的訴訟請求。於是,高某向檢察機關申請監督

精準“解鎖”,尋找打開癥結鑰匙

滄州市檢察院受理該案後,承辦檢察官及時調取全部法院卷宗材料,綜合運用調查覈實方法,全面瞭解了案件事實,發現法院的判決並無不當,高某的監督申請應依法不予支持。然而,作出一紙決定書簡單容易,但法律應是帶有溫度的,鑑於高某的實際遭遇和處境,不能僅僅止於程序性結案,而是應該從情與法中找到一個平衡點。懷着這一想法,承辦檢察官找到打開案件癥結的鑰匙――和解,或許是本案的“最優解”。

鑑於此,本着以人民爲中心的辦案理念和案結事了人和的辦案宗旨,承辦檢察官在促成雙方和解上下足了功夫。承辦檢察官一方面逐條逐句解釋法理依據,引導申請人高某客觀理性地提出補償要求;另一方面通過情理、明事理、晰法理,勸說公司儘量出於人道主義關懷,給予對方最大程度的安撫與彌補。幾經周折,雙方當事人均理解和感受到了檢察機關的真誠態度與良苦用心,也均表達出了最大誠意,但由於補償數額與高某預期仍有一定差距,和解陷入了僵局

公開聽證促和解,予情於法展溫暖

爲了更好地化解矛盾糾紛,今年3月19日,檢察官從婦女聯合會、醫院、幼兒園、律所等單位邀請了5位代表作爲聽證員,召開了公開聽證會,廣泛聽取各界聲音。聽證會上,通過當事人陳述、證據展示、聽證提問等環節,在弄清事實、釐清法律責任的基礎上,檢察機關積極引導雙方當事人作出理性判斷。

從法理到人情,從利害到平衡,經過在場人員的共同努力,最終,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公司願意在一個月內再拿出10萬元補償高某,高某當場流下激動的淚水。聽證員們也紛紛表示,可以爲高某一家提供生活幫扶,免費提供孩子上幼兒園的機會和醫療幫助等。

4月15日,也就是聽證會召開近一個月內,公司、車主一方按約將補償款打到了高某卡上。收到補償款的高某帶着四歲的孩子向檢察機關贈送錦旗,對檢察官認真負責的態度表示感謝,並向檢察機關撤回了監督申請。至此,這場曠日持久的糾紛最終落幕,雙方當事人摒棄前嫌,握手言和,真正實現了案結事了人和。

記者瞭解到,該案的成功辦理,只是滄州市檢察機關巧用民事和解機制和公開聽證制度的一個小小縮影。近年來,滄州市檢察機關民事檢察部門堅守爲民初心,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堅持法理與情理、糾錯與解紛相結合的辦案理念,積極推進公開聽證常態化、規範化借力借智,精準監督,用心用情用力解決好人民羣衆急難愁盼問題,不斷增強人民羣衆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鄭雅靜 王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