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才專法將上路 國外電競選手可以來臺授課

賴清德25日院會中核定2月8日正式上路外國人才專法。(圖/政院直播

記者張暐珩/綜合報導

「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2017年10月於立法院三讀通過,將於2018年2月8日正式上路。國發會副主委高仙桂25日指出,未來開放具有專業知識技術的外國人才在補習班授課,不侷限於擔任外國語言教師,還可以教數位遊戲電腦動畫動漫、VR/AR等,甚至開放電競選手也能在臺灣補習班教學

另外,我國也將開放核發外國專業人才來臺「就業金卡」與「尋職簽證」。就業金卡可提供外國人才來臺自由尋職及轉換工作,並享有租稅優惠,到臺灣前3年年薪超過300萬元,部分折半課稅。目前經濟部科技部教育部等相關單位也正在預告外國特定專業人才資格要件,如薪資部分,除文化藝術體育類未訂定,月薪應達新臺幣16萬元以上,還有學歷、特殊技術專長等。

尋職簽證部分,外國人才可以先入境再找工作,外交部已預告申請條件,爲有工作經驗、近6個月平均月薪不低於4萬7971元;無工作經驗者,須畢業全球前500大學校,上限2000人。

外國自由藝術工作者電影流行音樂廣播電視人才),或符合文化部公告資格者來臺工作,未來不須經僱主,直接可申請個人工作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