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電動二輪車違停多 臺南公園周邊尤其多...警要加強取締了
臺南警方統計微型電動二輪車近2年來違規,以不依規定停車32件最多、其次是酒後駕車25件、第三是不依號誌、標線行駛15件。警方今天分析指出,其中違規停車以臺南公園周邊最多,多以假日外籍移工至周遭聚會時,未依規定停放,影響周邊交通,將強取締。
微型電動二輪車從11月30日起登記、領用及懸掛牌照後才能上路行駛。臺南市警五分局在倒數幾天內持續針對學生、長者及外籍移工等重點使用族羣加強宣導,提醒車主儘速領用納管,規畫3階段宣導及執法工作。
第一階段的擴大宣導期,從11月20日起至11月29日止,第一線員警執勤時,將加強攔查未依規定領用牌照的微型電動二輪車,並宣導車主相關登記、領用牌照程序及法令規定,提醒車主儘速辦理。
從11月30日起至12月9日止,爲第二階段加強執法期,將針對未依規定領用或使用僞造、變造牌照等相關車牌違規情事,加強取締。
第三階段從12月10日起,對酒後駕車、未戴安全帽、不依規定停車、不依號誌指示及乘坐人數超過規定數額等常見違規項目,實施常態性執法及宣導。
微型電動二輪車未依規定領用牌照上路者,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外,並須當場禁止行駛、移置保管,影響甚鉅,分局長洪宏榮提醒尚未依規定登記領用牌照的微型電動二輪車車主,儘速辦理相關手續以免受罰。
微型電動二輪車從11月30日起登記、領用及懸掛牌照後才能上路行駛,臺南市警五分局警員今天提醒車主儘速領用納管。記者黃宣翰/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