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畢業得先賣勞力? 苦賺時數的「僞志工」服務了誰
文/善耕365 圖/NPOst公益交流站
最近校園內興起一股新思維,許多大學生因爲有感於在現行服務學習課程制度下,學生淪爲清潔打掃、文書打字或街頭勸募的免費勞工,進而引發出「廢除服務學習課程」的討論風潮。
早在 1998 年,臺灣大學就已經開始推動校內各系學生爲繫上環境進行清潔服務。隨着將原本現行的 9 年國教延長至 12 年免試入學計劃上線,2006 年 6 月,臺灣大學也通過新的服務學習課程施行辦法,以「服務學習」及實務應用的概念,來取代單純的「勞動服務」,讓服務與學習並存,破除「服務課」淪於掃地課的刻板印象。臺大的服務學習課程也因此分爲 3 種課程ー清潔服務、非專業服務與專業服務,各項課程每星期服務 1 小時,並列爲必修、零學分,沒通過的學生必須重修,全部通過者始得畢業。
清潔服務的內容,主要以維護學生所使用的校園公共空間環境整潔、美觀爲原則,也可由各學系自行選擇一般性的服務工作;非專業服務則以學系所規畫之校內外非專業性服務爲原則,也可與校內外的志工團體合作辦理;最後的專業服務,以與學系相關性質的專業性服務或學生社團的校外服務爲原則,也可由各學系自行選擇一般性的服務工作。
學生到校唸書,想畢業卻得先淪爲免費清潔工?
但是,爲什麼會有學生認爲服務學習課程一直是臺灣許多大學生的夢魘、外界質疑服務學習的聲音也從未間斷?
以臺灣大學爲例,實行了快 20 年的服務學習課程,經過 2006 年的課程改革後,卻形成爲現行受到爭議的制度。其中最常被拿出來探討的,就是「清潔服務」。根據「臺大勞動工作坊」於 5 月 4 日發起服務學習勞動調查的報告顯示,有高達 83.82% 的問卷回答者表示,曾經修習「清潔服務」課程者,其清潔打掃的服務內容大部分是在學院系所的相關使用空間中進行,像是學院系所館、學校圖書館或交誼會議廳等學校原本已有安排清潔人員固定清掃的區域,而非在更需要人力資源的醫院或公共場所。
在一般的勞動市場中,一項固定的清潔工作也具有一定的市場價值和勞動事實,但清潔服務卻強制要求學生做無償的清潔工作,不僅讓人有變相淪爲學校免費清潔工的感受,也隱含對學生勞動價值的貶低,被認爲「背離服務學習的精神」。
僅管校方人士對此迴應,表示這樣的安排可以釋出多餘的服務人力,讓系所及課外組更有效率的分配人員,但這種把學生當成「人力資源」運用的立場論點,確實已經脫離了「培養服務學習精神」的範圍。
沒有交集的溝通,不當分配的機會
至於非專業與專業服務 2 項學習課程,許多學校系所都讓學生無償到中研院、世界展望會、創世基金會等知名大型校外機構進行服務學習,有點類似衆所周知的校外實習工作,但大部分學生並非出於自願。除了必須在固定的時間到場服務,更要無條件接受這些機構安排的各項任務。然而這些知名大型校外機構,其資源和人力本來就比較充足,對於來「實習」的學生最多僅能安排一些行政庶務、勸募發票等工作。相反的,其他真正需要人力幫忙卻鮮爲人知的中、小型機構組織卻找不到合適的志工人力,也剝奪了學生到第一線關心弱勢族羣的機會。
此外,其他例子也指出,有些同學到社團參與聽課、吃便當,也能核發服務學習時數,但歷史系學生去協助杜鵑花節,卻不被列入服務學數時數中。各系所對於服務學習時數各自認定的不公平現象,已經令學生們無法信任學校覈發的標準,讓學生覺得服務學習制度已經到了不得不改變的時刻。
有學生因此提出廢除服務學習的想法,大多數的學生認爲,現行的服務學習課程有明顯勞動的事實,甚至有剝削免費勞力的情形,但學校方面卻認爲這是一種服務學習精神的培養過程,雙方沒有一致的討論基礎。
多頭馬車,服務學習喪失方向除了既得利益者的學校系所不願放手改善服務學習課程,另一項讓服務學習課程喪失意義的最大原因,在於許多學校的服務學習課程並沒有統一的管轄機關。過往,服務學習制度剛建立時,學校裡的共同教育中心還未出現,因此決定由教務處負責服務學習課程的經費,學務處安排課程上的管理,然後各系所各自開課,以此作爲推展模式。沒想到10年過去,產生了很多因爲權責不明所造成的問題和漏洞。
例如,學生代表要去和學務處討論服務學習課程是否可以脫離畢業門檻的限制,學務處卻告知設定畢業門檻的權則是由教務處負責;當學生去詢問教務處時,教務處卻表示服務學習課程是由各系所自行決定開課。等學生回到系所裡,系所卻又推說他們只是配合畢業門檻限制纔開課。這件事活像一輛「沒有統一行進方向的三頭馬車」。學校裡的學務處推給教務處、教務處推給各系所、各系所又推回給學務處。各處室和系所在服務學習課程中向來各自爲政,遇到問題就互踢皮球。類似的問題不斷髮生,其他諸如服務學習機構的選擇、工作內容的安排和活動時間的規畫等,都經常面臨「找誰討論都不對」的窘境,就算討論了也得不到一個明確的答案。
停滯不前的制度與觀念,到底服務了誰?我們相信服務學習的初衷是良善的,許多優良的服務隊的確也幫助了不少弱勢族羣。事實上,服務學習(Service-Learning)的理念源於美國,它是一種將「服務」與「學習」相互結合的教育方式,鼓勵學生投入公益,實踐服務學習的精神,讓學生運用課堂所學貢獻社區,並且透過服務的過程得到啓發和省思,學習課堂中學不到的知識與經驗,是一種「做中學」(Learning by doing)的學習經歷,讓學生們更關心社會中弱勢族羣,將社會導向美好的境界。
但是,學校中過時落後的制度與觀念、死板強硬的態度和規定,以及大力標榜卻從未實現的價值,真的符合服務學習最初的理念嗎?真的適合價值多元、日新月益的社會嗎?所謂的「教育」,不正應該要抱持着開放和活潑的態度,不斷將制度加以改良,才能創造更好的學習環境,真正幫助需要幫助的人嗎?
與NPO合力提供良好服務經驗,避免打造「僞志工」
對於學生提出廢除服務學習必修的訴求,重新檢討課程內容與社區服務機構清單,再將之變更爲選修課程後重新開設,也許是更爲可行也適切的做法。其中,整合機構清單、選擇適當的服務機構尤爲重要。除非你是一個長期有熱忱於志工服務的人,或者原本就懂得使用一些較具可信度的志工媒合平臺(如:臺北市社會局的志工媒合平臺、臺中市社會局的HOPE125或善耕365…等),不然要臨時自行尋找一個適合服務的單位確實很不簡單。且除了大型、知名的社福團體,大部分真正缺人手的中、小型單位都非常缺乏宣傳露出的管道。也因此,那些剛進入志工領域的新手或想善用服務時數的學生,根本無從得知如何參與服務的訊息,最後又淪落到上述討論的惡性循環中。
大部分的學生並不會熱切主動的自願去做志工,然若能透過服務學習課程擁有良好的公共服務經驗,自然能因此培養關心、照顧別人的能力,並學習對他人感同身受,體會社會互助互利的共生概念。
也因此,我相信只要雙方各退一步,互相討論出改變服務學習的行動,着手改善服務學習修課的規定,就一定可以減少學生一再爲了免試入學、畢業門檻和時數,勉強去從事非志願性服務,成爲一個「僞志工」。
熱愛《航海王》、熱心公益的熱血志工,時常參與不同類型之志工活動,也關注如環境保育、家庭親情、動物保護、弱勢關懷等社會議題。曾經認爲夢想是遙不可及的東西,在年紀漸長後,才意識到人如果沒有夢想,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不要以爲你的夢想不能改變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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