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海撈百億「樂升科技」許金龍2億交保 檢方抗告遭駁

金龍二審獲改判12年,並獲得2億交保,檢方抗告遭駁回。(圖/記者吳銘峰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股票上櫃公司樂升科技董事長許金龍,爆發與日商「百尺竿頭」公司違約不交割案件,檢方指控企圖中海股海百億元,因此提起公訴,經高等法院去年11月底的二審判處有期徒刑12年,他日前也獲准2億元交保。檢方抗告,但最高法院審理後,22日駁回檢方抗告確定。

樂升科技在遊戲類股中原本頗受看好,2016年中更傳出被日商「百尺竿頭」公司以48億餘元公開收購,成爲臺灣史上游戲業最大收購案,樂升股價應聲上漲,衝到每股115.5元。但最後「百尺竿頭」公司卻違約不交割,未履約付款,成爲我國證券交易史上首宗公開收購違約交割案件。案發後檢調單位隨即偵辦,將樂升董事長許金龍傳喚到案,並聲請羈押獲准。

檢方偵查終結後,將本案分爲7大犯罪區塊,包括「不實私募、密約套利」「回售TP、密約背信」「僞發CB、套利控股」「百尺竿頭、詐僞收購」「操縱股價、牟取私利」「挪用資金、侵佔款項」及「隱匿關係財報不實」,打算藉機狂撈百億元。檢方也對許金龍等10人提起公訴,並對許金龍求刑30年。而樂升股價也一路溜滑梯,跌到9.86元,2017年10月間正式下櫃

一審法院將將許金龍判刑18年、併科1億元罰金。高法院二審去年11月底宣判,仍將他重判有期徒刑12年、併科罰金1億元,並宣告沒收12.1億。高院隨即裁准許金龍2億元交保,但許金龍籌不出保金。案件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審理時,許金龍再度聲請具保停押,受理的高等法院合議庭在本月初再度裁定2億元交保,許金龍順利籌出保金,3月11日交保離開看守所

檢方對許金龍交保裁定提出抗告,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爲原裁定理由充足,因此22日駁回檢方抗告確定。